近日,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一則布告引發關注。組織和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的69歲的“黑老大”段效靈被執行死刑。
2月6日晚,@現代快報 記者從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員處獲悉,布告內容屬實。
布告內容顯示,罪犯段效靈,男,漢族,69歲,小學文化,菏澤市牡丹區人。
1989年,罪犯段效靈任原菏澤地區公路局公路賓館科長期間,與被害人李某某(歿年26歲)產生矛盾,遂產生殺害李某某之念、并糾集李某(已判刑)參與。1989年4月25日22時許,李某騎自行車載段效靈尾隨李某某與妻子史某某至一村莊,段效靈在胡同內呼喊李某某名字,李某某、史某某聞聲出來,段效靈持雙管獵槍先后朝李某某、史某某開槍射擊,致李某某顱腦嚴重損傷死亡,史某某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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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段效靈被執行死刑 資料圖
2000年,罪犯段效靈得知被害人段某某在外辱罵自己,遂與李某(已判刑)共謀駕車撞擊段某某。2000年7月的一天晚上,段效靈安排王某某將段某某約出,并指使李某駕駛渣土車停在段某某回家途經的路邊伺機作案。次日1時許,段某某騎自行車經過時,李某遂駕車加速追趕撞擊段某某,段某某多處受傷。
2000年,菏澤市牡丹區北城辦事處段一村民被害人武某某,因其兒子胡某的出租車被查扣并處以罰款,對時任菏澤公路局養路費征稽辦公室主任的段效靈不滿,并在村中非議。段效靈得知后懷恨在心,遂與李某(已判刑)、王某某共謀報復。2001年9月15日2時許,三人攜帶汽油、打火機等工具來到武某某家附近,段效靈在外等候,李某、王某某以“賣狗”為名騙開門,在門樓下將汽油澆在武某某頭面部并點燃,致武某某被燒至重傷。
布告顯示,罪犯段效靈組織成立黑社會性質組織,系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組織、領導該組織還實施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69次,其中犯罪60次,違法9次,涉及14個罪名。
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認為,罪犯段效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后,罪犯段效靈不服,提出上訴。山東省高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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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資料圖
山東省高院依法將罪犯段效靈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裁定核準對罪犯段效靈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判決。近日,罪犯段效靈被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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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征集涉黑犯罪組織線索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2020年10月23日,菏澤市公安局發布關于公開征集段效靈涉黑犯罪組織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中提到,法院2022年審理了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段效靈等涉黑案,判處罪犯45人。
來源:現代快報 B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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