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保護與企業發展本應并行不悖。近日,臨汾市堯都區金辛達煤業有限公司填埋場項目疑似存在毀林行為,其林木采伐、林地使用審批手續的合規性引發公眾強烈質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社會各界正式提出信息公開訴求,要求企業與相關部門直面監督,還原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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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群眾反映金辛達煤業在推進填埋場項目過程中,存在砍伐林木、占用林地的行為,但截至目前,該企業始終未向社會公開相關審批手續。公眾核心質疑點集中在:企業是否取得合法的林木采伐許可證與林地使用審批文件?毀林作業的具體位置是否在審批范圍內,對應的東經、北緯坐標是多少?審批流程是否合規、是否履行了公示聽證程序?一系列疑問亟待官方與企業給出明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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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生態監督權,社會公眾正式向臨汾市人民政府、臨汾市林草局、呂梁國有林業局提出公開訴求,明確要求金辛達煤業立即完整、真實、準確公開填埋場項目全部涉林審批手續,具體包括:加蓋企業公章的林木采伐許可證原件掃描件,需清晰標注采伐范圍、樹種、數量、審批經緯度、期限、審批機關等核心信息;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同意書及備案文件、涉林作業設計批復、植被恢復方案;林業主管部門對該項目的公示材料、聽證記錄(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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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要求企業落實線下與線上雙重公示義務:在項目所在地村委會/社區公告欄、企業辦公場所顯著位置進行紙質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同步將審批手續掃描件上傳至臨汾市堯都區林草局官方平臺,方便公眾查詢,并將公開憑證與手續復印件報送堯都區林草局執法大隊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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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早已明確劃定紅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礦藏開采等工程建設占用林地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涉林審批及約談整改情況需向社會公開;《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要求,可公開的林地使用項目,主管部門應通過網站等渠道公布,審批前需在林地所在地公示相關信息;《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行政許可工作管理辦法》也規定,林草行政許可結果應依法公開,確保信息可查詢、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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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明確提出,若金辛達煤業無法提供上述合規審批手續,必須立即停止填埋場項目所有涉林作業,并向社會作出書面說明。同時,懇請臨汾市及堯都區林草部門對該項目涉林審批情況開展全面官方核查,將核查結果及非涉密審批信息向社會公示。一旦查實企業存在未批先伐、超范圍毀林、拒不履行公開義務等違法行為,希望相關部門依法立案調查,嚴肅追究責任,并公開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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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是民生之本,公眾監督是守護綠水青山的重要力量。金辛達煤業的涉林審批問題,不僅關乎企業合規經營,更關乎當地生態安全與群眾切身利益。我們期待相關部門積極回應公眾訴求,依法履行監管職責,以公開透明的態度核查真相、糾正違規,用實際行動踐行生態保護理念,給社會公眾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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