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之托·重于泰山”
〇1
為人處事也好,工作也罷,要不要走捷徑,這是很多人都會困惑的問題。
如果走捷徑,很多艱難的過程可能就省略了,可以很快到達目的地。
相反,如果不走捷徑,老老實實按部就班地去做,踏踏實實地去做,最終也可能實現目標,不過中間的過程肯定會相當曲折,甚至特別艱難。
恰恰因為兩者之間的差異,導致更多的人愿意走捷徑。
但是走捷徑也是要付出代價的。
畢竟,上帝在給你一條捷徑的時候,早已經暗中標好了價格。
〇2
比如,有些電影明星為了偷稅漏稅,簽了一些陰陽合同。
當時或許沒想那么多,甚至覺得靠自己的強大關系,這個事情不可能被曝光出來,但是結果呢?已經過去了好多年,仍然被稅務局發現了。
這就比較尷尬了。
本來想少交點稅,最終卻導致不僅要補交稅,還要交罰款,甚至還導致身敗名裂,前途盡毀。
再比如一些公檢法的工作人員,為了過上奢侈的生活,手慢慢越伸越長。
為了能多收錢,不惜違反法律規定,搞一些冤假錯案。
畢竟如果你按部就班、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判案,誰會給你送禮呢?所以,在收受賄賂的同時,必然存在枉法裁判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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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舉個活生生的例子——
權力這個東西一旦集中在某一個人手里,就會滋生腐敗,哪怕這個權力再小,都有可能出現問題。
最近就聽說某些法院立民事案件的人員,因為這些工作是外包出去的,那么他在收案的時候就有一項權力,能夠決定誰的案件能夠更快地立上。
看似一個很小的權力,但是在當事人看來、在律師看來,這個權力是很有用的。
特別是對于律師來講,如果沒有和他搞好關系,可能你一個案件三五個月都不能進入正常的立案程序;但是,如果和他搞好關系了,你三五天可能就立案了。
這,就是差距,也是誘惑。
這就導致某些人鋌而走險,走捷徑去賄賂這個負責立案的工作人員。據說,想快速立上一個案件,花二三百塊錢就行了。
所以可以看出,想走捷徑的人很多,給別人提供捷徑的人也大有人在。
〇3
但是有一個問題一定要想清楚:常在河邊走,有沒有不濕鞋的?肯定是有鞋沒有濕的,但是濕鞋的人大有人在。就像那句話說的那樣——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換一句話,也可以用作互勉:捷徑不要走,走多了或許會遇見鬼。
作者:
九章刑辯創始人;
安徽律師門戶網創始人;
亳州律協·刑委會主任,金亞太(亳州)律師事務所主任,譙城區法學會首席法律咨詢專家……
目標:窮二十年蠻力,救一百條人命!
聯系:①③⑧ ⑤⑥⑤② ⑥⑥①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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