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關于開展道路交通運輸領域“八類車輛”集中整治行動的相關要求,切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2月4日,澧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大堰垱中隊在轄區開展巡邏執勤時,于轄區熊家灣路段依法查處一起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技術參數的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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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上午9時10分許,中隊執勤民警發現一輛號牌為湘J5A***的重型平板貨車外觀存在異常。民警當即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現場查驗,該車輛的外形結構與登記參數不符,涉嫌非法改裝。經核實,該車駕駛人高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和《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九條之規定,中隊民警依法對其作出了罰款500元的處罰,并責令其限期將車輛恢復原狀。
澧縣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擅自改裝機動車,尤其是重型貨運車輛,會嚴重影響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威脅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及車主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勿存僥幸心理,確保行車安全。
來源:指尖新聞
作者:趙子軍 涂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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