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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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如果此時你置身在大明萬歷年間的人口交易市場,眼前的一幕可能會讓你對“人的價值”產生嚴重的認知崩塌。
翻開明代《萬歷會計錄》以及反映當時社會風貌的《金瓶梅》,我們會看到一個令人背脊發涼的價格對比:
要想買一個終身制的丫鬟或者童仆,并不需要傾家蕩產,市價大約在四兩到五兩白銀。比如《金瓶梅》里,潘金蓮被賣入王招宣府,身價是三十兩(因為色藝雙絕),而普通的粗使丫頭“小玉”,身價僅為五兩。
那么,當時的牲畜是多少錢呢?
根據《明實錄·神宗實錄》卷四百二十一記載,萬歷年間朝廷在馬市采購戰馬,上等馬匹的價格高達三十兩至五十兩,即便是一頭用于耕地的健壯水牛,價格往往也在十兩白銀以上。
一個活生生的人,一條窮盡一生的勞動力,市場價格竟然抵不上半條馬腿。
這并不是某個朝代的特例,而是貫穿中國古代史的常態。歷史教科書基本都會歌頌勤勞致富,但在泛黃的史料堆里,勤勞往往是最不值錢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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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窮人流干了汗水,卻依然只能賺取微薄的糊口錢?這并不是因為他們不努力,而是因為在古代社會的架構中,單純的體力被鎖死在了一個供過于求且毫無議價權的死局里。今天老達子就跟大家聊聊著這些殘忍的事實~
無限供給的詛咒
經濟學有一條鐵律:稀缺性決定價格。
遺憾的是,在漫長的農業社會里,最不稀缺的資源,恰恰就是底層的勞動力。
早在先秦時期,法家集大成者韓非子就在《韓非子·五蠹》中極其冷酷地指出了這個人口困局:
“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
這大概是中國歷史上最早關于“內卷”的描述了,祖父還沒死呢,孫子輩就已經有二十五個人了,人口這是爆炸式增長啊,而土地(生產資料)的增長卻是線性的。
結果是什么?“事力勞而供養薄”,就是你要干得比牛還累,但得到的報酬卻越來越少。
到了宋代,商品經濟表面看著很發達,但實際底層勞動者的處境并沒有什么扭轉。孟元老在《東京夢華錄》中描述了汴京城繁華背后的陰影:
無數失去土地的農民涌入城市,成為“浮客”。每天清晨,在城門口的勞務市場上,擠滿了等待被雇傭的短工。
為了搶奪一個扛大包或者通下水道的機會,幾十個人蜂擁而上,雇主甚至不需要開口壓價,饑民們自己就會把工價壓低到“只要給口飯吃”的地步。
在正史《宋史·食貨志》中,頻繁出現投充一詞。所謂的投充,就是平民為了活命,主動帶著土地投靠豪強權貴,甘愿放棄良民身份,成為大戶人家的家奴。
為什么?因為在勞動力極度過剩的市場里,獨立的自由人甚至不如豪門的家畜有生存保障。 只要你提供的價值僅僅是體力,而這種體力在大街上一抓一大把,那么你的收入天花板,就被死死釘在了餓不死的那條紅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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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歷史的第一層殘酷邏輯:高可替代性,就注定了廉價。
誰動了暴利的奶酪?
或許有人會問:既然出賣體力不值錢,那窮人為什么不去經商、去開礦、去搞副業呢?
這涉及到古代社會的第二層邏輯:高利潤行業的國家壟斷與特許經營。
在中國古代,真正能賺大錢、賺快錢的行業,從來沒對底層開放過。最為典型的便是鹽、鐵、酒、茶。
早在漢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朝廷就召開了一場著名的鹽鐵會議。記錄這場辯論的《鹽鐵論》留下了關于國家壟斷經濟最原始的檔案。
雖然賢良文學(知識分子)呼吁與民休息,但桑弘羊代表的官方態度非常強硬:鹽鐵酒必須官營。
官營意味著什么?《漢書·食貨志》記載:
“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釱左趾,沒入其器物。”
普通老百姓如果敢私自煮鹽或者冶鐵,抓住了就要在左腳上戴上重達六斤的鐵鉗(釱),并且沒收所有工具。
這意味著,窮人被法律暴力強行剝離了進入高附加值產業的資格。
到了明清時期,這種壟斷變得更加隱蔽而精密了。
以清代的漕運為例,這是一條流淌著黃金的河流,但誰能從中賺錢呢?
根據《清實錄》和《漕運則例》記載,擁有運力的衛所軍官和持有特許執照的鹽商,可以通過夾帶私貨、通過關卡免稅來獲取暴利。
而在這條產業鏈的最底端,是幾十萬名光著膀子的纖夫。
他們不僅要在這個龐大的物流系統中出賣廉價的力氣,甚至連人身自由都被限制。清代法律嚴禁纖夫隨意脫籍,他們被固定在運河兩岸,世世代代只能從事這種重體力勞動。
對于權貴而言,賺錢靠的是特許權和資本,而對于窮人,因為沒有這種頂層入場券,他們只能在低效的農業或苦力行業中無限循環。
血汗錢之所以廉價,是因為它沒有門檻,而暴利,永遠屬于制造門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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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偏見
如果說經濟規律讓窮人的勞動變得廉價,那么古代的法律制度則進一步剝奪了他們討價還價的勇氣。
在現代思維里,雇主和員工是契約關系,法律地位平等。但在古代《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中,這種關系被稱為主仆名分。
這不僅僅是一個稱呼的區別,而是生與死的界限。
翻開《大清律例·刑律》,你會看到一條令人膽寒的條款:
“凡家長毆死雇工人,杖一百……若過失殺者,勿論。”
地主(家長)如果活活打死了長工,法律的頂格處罰僅僅是打一百板子,如果稍微運作一下,就判個過失,甚至連板子都不用挨,賠點燒埋銀子就能了事。
反過來呢?
“雇工人毆家長,絞。”
如果是長工打了地主,哪怕沒有打死,甚至只是造成了輕傷,等待他的也是絞刑。
這種法律層面的極度不對等,徹底粉碎了勞動者的博弈能力。當你的生命權都掌握在雇主手里時,你拿什么去談工資?拿什么去要求八小時工作制?
在《明實錄》的記載中,我們經常能看到關于奴變的記錄。萬歷年間,江南地區的家奴因為不堪忍受主人的虐待和壓榨,爆發了多次暴動。但朝廷的態度出奇一致:嚴厲鎮壓。
在皇權的邏輯里,維持等級森嚴的社會秩序(長幼尊卑),遠比保護幾個窮人的經濟利益重要得多。
所以,窮人賺的不僅僅是體力的折舊費,更是尊嚴的讓渡費。這種錢,注定是帶血的,也注定是卑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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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跳出血汗陷阱呢?
歷史雖然很殘酷,但也并不是一點希望都沒有。
其實,關于如何擺脫廉價勞動力的命運,早在兩千多年前,太史公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就給出了他的答案。
他寫道:
“無財作力,少有斗智,既饒爭時。”
這十二個字,道盡了財富躍遷的秘密:
無財作力,就是說,當你一無所有的時候,你別無選擇,只能出賣體力。這是資本積累的原始階段,也是最痛苦的階段。
那少有斗智呢?就是當你有了一點點積蓄之后,就絕不能再單純依賴體力了。你必須靠智慧、靠技能、靠做別人做不了的事情來賺錢。
最后既饒爭時,是說當你真正富有之后,賺錢靠的是爭奪時機,利用信息差和資本優勢進行資源配置。
歷史上那些成功翻身的寒門子弟,基本都是遵循這個路徑。
比如漢代的公孫弘,早年就是個在海邊放豬的窮小子(作力)。但他沒有在這個低水平循環中耗盡一生,而是刻苦鉆研經學(斗智),最終以布衣身份位列三公,封平津侯。
又比如明初的巨富沈萬三(雖然正史對其記載有爭議,但代表了一類人),起初也是墾殖起家,但他敏銳地捕捉到了海外貿易的紅利(爭時),從而積累了富可敵國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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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達子說
歷史不會說話,但它通過冰冷的數字和法條,告訴了我們一個滾燙的真理:
為什么窮人賺的錢大多是廉價的血汗錢?
因為在那個特定的時空里,制度設計者并不希望每個人都富起來,由于缺乏生產資料(土地、工具、特許權),窮人被鎖定在了價值鏈的最底端。
對于生活在現代的我們,歷史的教訓依然很受用:
哪怕再辛苦,也要盡力避免讓自己陷入純粹出賣體力的內卷當中。努力積累哪怕一點點不可替代的資本,無論是知識、技能還是認知,這才是跳出歷史周期律的唯一救生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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