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深入推進‘食藥安全益路行’檢察公益訴訟監督”新聞發布會。
發布會上指出,社區團購平臺消費生鮮食品質量難以控制、消費者又投訴無門的根本原因是平臺企業作為食品銷售鏈的主導者和實際控制者,通過格式合同條款規避了自身的民事法律責任,將商品銷售方的合同義務和法律責任轉嫁給線下供應商,而線下供應商與消費者并沒有建立實質交易關系,導致了消費者維權難的困境。為此,最高檢舉辦公開聽證會,在依據民法典準確把握平臺企業與消費者構成實質民事法律關系的基礎上,指導湖南、江蘇、浙江、北京等地檢察機關先后對相關平臺違法行為以民事公益訴訟立案93起并發布公告89件,主張平臺企業依法修改格式合同不合法條款。社區團購食品安全問題得以有效整治,消費者合法權益得以有效維護,同時,也為平臺消費秩序的規范化、法治化提供了成功的實踐樣本。
(央視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