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李茂佳
“60多萬元買的寶馬車卻是維修車,車主發視頻維權反被索賠100萬元”事件有了新進展。
2月8日,封面新聞從涉事車主江先生處獲悉,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已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重慶市慶德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慶德寶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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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駁回原告慶德寶汽車銷售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受訪者供圖
此前,2025年5月,重慶市民江先生向封面新聞“云投訴”稱,自己花60多萬元錢買來一輛事故維修車后,因為發了不少維權視頻,現在反被經銷商以“損害名譽權”為由告上法庭,并被要求賠償100萬元。
江先生在接受封面新聞采訪時透露,他所購買的車輛為寶馬540i轎車,落地價64萬多元。江先生提供的南岸區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顯示,慶德寶公司向法院提出了多項訴求:要求江先生立即停止發布并刪除其在抖音、小紅書和微信視頻號侵害慶德寶公司名譽權的全部視頻;判令江先生消除影響、恢復慶德寶公司名譽,并同時在涉案抖音、小紅書、微信視頻號首頁置頂位置連續三十日發布致歉聲明;判令江先生賠償慶德寶公司各項損失100萬元等。
南岸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22年4月15日,慶德寶公司與江先生簽訂《BMW 商品車銷售合同》,約定向江先生出售寶馬型新車一輛,成交價58.39萬元。2022年4月22日 ,慶德寶公司將車輛交付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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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先生在慶德寶公司購買的寶馬車
2022年6月20日,江先生在駕車途中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掛,擦掛部位為左前保險杠。江先生將車輛送修時得知該車存在二次維修、補漆等情況,故向法院提起產品責任訴訟,要求慶德寶公司退一賠三。后經人民法院判決退車退款,未支持其退一賠三的請求。
江先生對上述判決結果不服,于是在2023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間,在網絡平臺發布了若干視頻,主要內容為“投訴慶德寶對消費者有欺騙行為”。
南岸區人民法院認為,江先生雖在媒體平臺上發布的視頻,對案涉車輛系事故車進行了描述,但該描述不足以造成慶德寶公司主張的營業收入、進店客流量、售后產值、銷售臺次等指標的下降,慶德寶公司提交的證據也不足以證明,因此慶德寶公司關于江先生侵害其名譽權的主張,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南岸區人民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原告慶德寶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針對該判決結果,江先生在接受封面新聞采訪時表示,“我很滿意,法院駁回了慶德寶公司的所有訴訟請求,這說明我沒有造謠,也沒有侵權,至少一審給了我一個清晰公道的結果。”
記者就“是否會提起上訴”一事詢問慶德寶公司相關工作人員,截至發稿前,暫未收到任何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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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唐維燦
責編 王 萌
審核 向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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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通過淘寶阿里資產平臺拍賣獲得一輛寶馬X6汽車,拍賣頁面明確標注該車“無重大事故”,但他后續經兩家機構檢測發現,車輛右前縱梁存在切割,屬于重大事故車。
參與競拍——
原價106.3萬元寶馬X6,以4.01萬元拍下
山西的劉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他不久前在淘寶阿里資產平臺看到一輛二手寶馬X6的拍賣信息,車輛首次注冊時間為2012年8月,起拍價僅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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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車輛拍賣頁面
拍賣頁面對車輛情況有詳細介紹:附帶的檢測報告顯示,該車“非重大事故車、非泡水、非火燒”,僅存在調表情況;車輛為2012款,新車指導價106.3萬元。頁面展示的事故勘測結果還提到,僅左前翼子板、左后翼子板、前機艙蓋有修復痕跡,前防撞梁有輕微碰撞及修復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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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檢測報告
“十多年前的車,難免有些磕磕碰碰,根據頁面顯示該車并沒有重大事故,維修的也僅是小傷。”劉先生認為,車況無傷大雅可以接受,于9月29日參與網絡拍賣,最終以4.01萬元拍下該車,并支付了7%的服務費。
質疑欺騙——
兩家機構檢測“屬重大事故車”,買者認為平臺涉嫌欺騙
拍下車輛后,劉先生立即對車輛再次檢測,結果卻讓他質疑淘寶阿里資產平臺存在欺騙行為。
瓜子平臺車優多的檢測報告顯示,該車除平臺標注的修復記錄外,右前縱梁存在切割更換跡象,屬于重大事故車。該報告對“重大事故車”的定義為:經碰撞、維修不當、使用不當等非自然損耗因素造成嚴重損傷,無法通過維修恢復出廠時質量或剛性狀態,可能影響駕駛人人身安全的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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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平臺車優多的檢測報告顯示,該車右前縱梁存在切割更換跡象,屬于重大事故車
懂車帝的檢測報告則顯示,該車實際為2011款(與平臺標注的2012款不符);車況綜述為“結構件有重大事故損傷,加強件有嚴重損傷,無切割焊接修復,無火燒,無泡水,里程數據異常(調表)”,但在詳情的“車輛骨架項目”中明確記載:右前縱梁存在銹蝕、變形(面積≥9平方厘米)、焊接(面積≥9平方厘米)及切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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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車帝的檢測報告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查看該車輛在淘寶阿里資產的拍賣頁面發現,主頁面仍標注“2012款、無重大事故”,但一處不顯眼的鏈接提示:“該檢測報告僅用于銷售展示,不作為購車依據,不附帶任何承諾和保障”。
最新進展——
記者采訪后平臺同意退車退款,當事人不滿意處理結果
劉先生表示,權威檢測機構的結果與平臺展示信息存在重大差異,他曾要求退車,但淘寶方面遲遲未處理。“我未追究消費欺詐,僅因車輛實際為重大事故車,與頁面標注不符要求退車,卻一直沒解決。”
10月31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就劉先生反映問題,聯系淘寶阿里資產平臺客服,工作人員表示會安排專人回應,但截至11月3日發稿,未收到平臺方面的正式回復。
隨后記者從劉先生處獲悉,記者采訪后,淘寶與他再次溝通,同意退車退款并退還服務費,共計42976.55元。
“這事對我不公平,維權成本沒人考慮嗎?”劉先生稱,雖然未要求“退一賠三”,但為處理此事已累計花費約5萬元(含車款、服務費及其他支出),他不接受現有處理結果,將繼續與淘寶協商。
律師說法——
平臺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購車者可依法維權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淘寶拍賣頁面首頁明確標注車輛“非重大事故車、非泡水、非火燒”,但實際經專業機構檢測為重大事故車;平臺雖注明“檢測報告僅用于銷售展示,不作為購車依據”,但該提示不易被消費者注意到。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平臺此舉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存在誤導性。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等方式表明商品質量狀況的,應保證實際質量與表明狀況相符。平臺展示信息與車輛實際情況不符,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車。
趙良善建議,首先,消費者應收集相關證據,如購車合同、付款憑證、車輛檢測報告、與平臺客服的溝通記錄等,這些證據可以證明購買事實、車輛實際狀況以及與平臺的溝通情況。其次,消費者可以與平臺協商,要求退車并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賠償。如果協商無果,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請求相關部門介入調解。最后,如果投訴仍無法解決問題,消費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合同、返還購車款并賠償損失。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謝濤 編輯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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