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臨近,廣東汕頭旅游熱度持續攀升,不少網友反映,汕頭酒店價格出現“飆漲”。
準備從上海回汕頭探親的網友發現,汕頭部分酒店價格已超上海外灘,其中亞朵酒店某房型春節期間報價高達4221元/晚,較平日價格漲近5倍,如家等房價普遍躍升至千元以上,個別景區酒店甚至突破6000元。對于漲價,當地酒店人士解釋稱,春節期間,酒店各方面的運營成本都有所上升。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汕頭曾發布提醒告誡書,呼吁經營者合理定價。汕頭市龍湖區市場監管局一工作人員介紹,酒店定價屬于市場調節行為,汕頭目前未出臺針對節假日住宿價格的干預政策,監管主要通過提醒、約談等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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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節,廣東汕頭
據了解,國家層面此前有文件提出,旅游熱點區域可實施臨時價格干預。地方上,山東淄博、貴州貞豐等地也曾通過設定漲幅上限等限價方式規范市場。如何在市場自由與價格穩定之間尋求平衡,成為熱點旅游城市共同面臨的考題。
從上海回汕頭過年
網友發現酒店比外灘還貴
2月初,一名常住上海準備回汕頭過節的網友發現,春節同一時間段,汕頭不少酒店價格竟比上海外灘附近的高檔酒店還要貴上三四倍。該網友稱,自己是汕頭媳婦,每年都會回汕頭過年,家里只有三個房間六口人住,他們一家回去一般都是住酒店,“每到過年都漲,但該住還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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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反映春節汕頭酒店漲價
該網友發布的2月17日至19日的酒店顯示,汕頭萬象城華山南路亞朵酒店已經漲到3377元,不少酒店價格也在2000元至3000元左右。同期,當地多家亞朵酒店房價也突破2000元,該網友直呼,“漲得太夸張!”
另一名準備春節到汕頭旅游的湖北網友介紹,2月初,他在購票平臺發現,汕頭小公園附近的皇后酒店已經漲到6719元每晚,周邊的喜來登酒店、萬豪酒店也漲到了3000元左右。
攜程數據顯示,今年春節汕頭酒店預訂量同比上漲186%,居全國前列;緊隨其后的是潮汕其余兩市揭陽、潮州,分別上漲162%和135%,遠超第四名的三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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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朵一房型超4200元,漲幅約5倍
2月9日,紅星新聞記者在平臺上搜索發現,以汕頭萬象城華山南路亞朵酒店為例,春節期間,2月18日晚(大年初二)的深睡尊享大床房已漲到4221元起,而該房型非假日價格則穩定在720元左右,漲幅近5倍。該店工作人員介紹,上述房型門市價還要更貴,為4599元,且目前只剩這一種房型。對于漲價原因,工作人員稱是“店里綜合了成本等各種因素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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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家一房型漲幅超9倍
除亞朵外,春節期間,汕頭如家、錦江等知名連鎖酒店的房價也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漲,價格均超過1000元每晚,部分房型突破2000元。
當地:屬市場調節
此前發提醒告誡書要求合理制定價格
汕頭某知名酒店經理介紹,隨著汕頭熱度上升,今年大年初一到初七的酒店基本都被訂滿,目前已經供不應求。談到酒店漲價原因,該經理解釋,春節期間,酒店的用人、物資等方面的運營成本都有所上升,價格上浮是正常(現象)。對于一些異常的漲價,酒店今后也會在多平臺持續監控,優化服務水平。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1月28日,汕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曾發布《關于規范2026年春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要求在春節假期期間,住宿、餐飲、旅游景區、商品零售四大相關經營者需依據成本費用和市場供求合理制定價格,并在市場競爭中獲取合法利潤。
針對住宿服務,提醒告誡書稱,在該市春節重大文旅活動舉辦期間,具有觀賞文旅活動區位優勢的住宿服務經營者,應當改進經營服務理念,依法合理制定價格。“不得濫用自主定價權;不得隨意抬價,過度漲價;不得散布、捏造漲價信息,誘導、推高價格預期,推動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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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告誡書
2月9日下午,記者以市民身份咨詢春節酒店漲價問題,汕頭市龍湖區市場監管局一工作人員介紹,酒店定價屬于市場調節行為,價格由經營者自主制定,目前汕頭未正式出臺針對節假日住宿行業價格的干預政策。工作人員只能對經營者提醒和約談,“現在沒有政策明確規定酒店漲幅到哪里,我們執法部門才可以去查處,這種情況下只能通過告誡和提醒的手段,督促經營者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該工作人員介紹,針對部分被舉報過度漲價的住宿類經營者,監管部門已通過電話溝通和現場監管等方式約束,“如果外地旅客遇到違反明碼標價等情況,可隨時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汕頭融媒汕頭新聞2月7日《春節住宿價格波動背后的市場考量與城市溫度》一文提到,汕頭作為著名僑鄉,春節期間海外僑胞、外出鄉賢集中返鄉,加上港車北上帶來的港澳客流,旅游需求與返鄉需求形成“疊加共振”。
文章提到,據不完全統計,汕頭市區酒店客房總數約2.5萬間,面對單日可能超10萬人次的游客量,供需缺口明顯。特別是核心景區周邊的優質酒店,以及大年初二焰火晚會前后的關鍵時點,供給的彈性更小。當數倍甚至逾十倍于平日的客流涌向有限的住宿資源,“物以稀為貴”的市場規律自然顯現。
文章還提到,房價的合理上浮,也承載著酒店行業經營的現實成本。據行業測算,春節單房運營成本較平日增加30%-50%。為保障服務質量,部分酒店還需增加臨時員工、提升服務標準,進一步推高成本。
明碼標價則不算違法
但熱點區域可實施臨時價格干預
節假日期間,酒店客房漲價是否合法合規?
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岳強介紹,我國價格法規定的價格有3種,分別為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目前酒店客房價格主要實行市場調節,價格上漲一般只要明碼標價,就不算違法。
但酒店客房漲價是否意味著可以上不封頂?上述律師提到,為保持節假日期間住宿價格的基本穩定,很多地方會對酒店實行政府指導價,即酒店定價要受到監管,不同地方政府會出臺相應的政策進行臨時的價格干預。
2010年,國家發改委等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規范酒店客房市場價格的意見》提出,旅游熱點區域和大型活動場所周邊地區,可根據價格法的規定,對酒店客房價格實施最高限價等臨時價格干預措施,保證酒店客房價格的基本穩定。具體限價標準,國家并沒有統一的區間,由各地自行把握。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從實際操作上,一些地方政府曾出臺限價措施以規范酒店旺季價格。2023年因燒烤走紅的城市淄博在當年“五一小長假”到來前夕,出臺《關于階段性對賓館酒店客房哄抬價格行為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并明確漲價幅度,即按當年3月1日至31日賓館酒店各類型客房平均實際成交價格上浮超過50%的,按哄抬價格行為予以查處。
2025年“五一”,貴州省貞豐縣市監局和發改局也在告誡函中明確量化價格漲幅標準。函件明確列出哄抬價格行為認定依據:在重大節假日、旅游高峰期、大型活動期間,同一住宿業經營者客房價格超過此前30日內其同類房型平均客房價格60%,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哄抬價格。
紅星新聞記者 蔡曉儀
編輯張尋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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