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改革網
2026年2月2日是世界濕地日,《浙江省濕地保護條例》修訂后正式施行,婺城區人民法院聯合婺城區人民檢察院,在浙江省級九峰濕地公園發布金華市首份濕地司法保護令,旨在以“法規施行+司法護航”同頻發力的舉措,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為九峰濕地生態保護筑牢法治屏障。
![]()
濕地是地球之腎,婺城九峰省級濕地公園作為金華市重要生態屏障,承載著涵養水源、保護生物多樣性、維系生態平衡的重要使命,是浙江“一區兩園”建設和金華“浙中生態廊道”建設的重要生態節點。此次發布的金華市首份濕地司法保護令堅持“宣教為先,引導為主”原則,實現了濕地司法保護從“事后追責”向“事前預防”的站位轉變。該保護令緊扣新施行的《浙江省濕地保護條例》核心變化,精準聚焦九峰濕地公園生態保護痛點,明確提出六條濕地保護區不可觸碰的“生態紅線”:一、禁止開(圍)墾、排干自然濕地,永久性截斷自然濕地水源;二、禁止擅自排放濕地蓄水或者修建阻水、排水設施;三、禁止擅自填埋自然濕地,擅自采砂、采礦、取土、開采地下水;四、禁止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濕地的廢水,污水,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五、禁止過度放牧或者濫采野生植物,過度捕撈或者滅絕式捕撈,過度施肥、投藥、投放餌料等污染濕地的種植養殖行為;六、禁止其他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行為。
![]()
同日,在莘畈鄉政府,婺城法檢兩院同步開展濕地生態保護普法宣傳系列活動。法官、檢察官圍繞新施行的《浙江省濕地保護條例》和濕地司法保護令核心條款,為現場群眾、濕地公園管護人員、周邊村民帶來專題公益講座,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解讀濕地保護的法律責任、違法行為的法律后果,結合典型生態司法案例以案釋法,讓法治護濕的理念深入人心。現場還設置了普法咨詢臺,發放濕地保護宣傳手冊、法律讀本等資料,為群眾解答濕地保護相關法律問題,引導全社會主動參與濕地保護,共同守護九峰濕地公園的水清岸綠。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