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jié)選自《毛姆文學課》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著
中信出版社
今日的寫作
我曾經(jīng)讀到過說阿納托爾·法朗士盡量只使用他極其推崇的十七世紀作家使用的文章架構(gòu)和詞匯。我不知道這是不是真的。如果確乎如此,那倒可以解釋他優(yōu)美而簡潔的法文當中為什么會欠缺某種活力。不過,如果因為不能以特定的方式加以表達,就不去說本來應該說的,那么這樣的簡潔就是虛假的。人應當用他那個時代的方式寫作。語言是生動且一直在變化的,努力像身處遙遠過去的作家們那樣寫作,只能導致不自然。
我知道今天常見的詞語只會流行一時,也意識到俚語過了十年可能就沒人明白,但如果它們能形成生動和確實的效果,那我還是會毫不猶豫地使用它們。如果文體有一種經(jīng)典形式,那么它也會贊成對僅僅適用于一時一地的措辭要謹慎使用。我情愿一個作家庸俗,也不希望他做作;因為生活就是庸俗的,作家追求的就是生活。
我認為,英國作家要向我們的美國同仁們學習。因為美國人的寫作已經(jīng)擺脫了欽定本《圣經(jīng)》的統(tǒng)治,美國作家也較少受到舊日大師們的影響,而這些大師的寫作模式已經(jīng)成為我們文化的一部分了。美國作家們已經(jīng)——可能不自覺地——更直接地從其周圍的生動言談中形成了自己的風格,其最妙處在于直接、有活力,那勁頭使我們更溫文爾雅的寫作方式顯得無精打采。很多美國作家都曾經(jīng)做過記者,他們的新聞都是用比我們更犀利、更簡練、更生動的英語寫成的,這是他們的一個優(yōu)勢。
因為我們今天讀報紙,就和我們的祖先讀《圣經(jīng)》一樣。并不是說同樣得不到什么收益;因為報紙——特別是通俗類的——提供給我們作家不能錯過的一部分經(jīng)歷。那是直接來自家畜屠宰場的原材料,如果因為它散發(fā)血腥氣和汗臭味,我們就把頭調(diào)轉(zhuǎn)過去,那么我們就太蠢了。盡管我們愿意,卻還是無法逃脫這種日常生活中的散文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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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段時期之內(nèi)的新聞都有非常相似的文風,可能所有的新聞都是出自同一個人之手,是客觀的。要抵制其影響,最好閱讀另一種風格的作品。只有不斷接觸不太久遠年代的作品,人們才能做到這一點。這樣人們才能形成一種標準,用以檢驗自己的文風,也才能形成一個理想模型,讓他們可以以現(xiàn)代方式朝其努力。就我而言,我發(fā)現(xiàn)研究兩個作家將對達成這一目的至為有用:赫茲里特和紐曼主教。
我不會去模仿他們當中的任何一個。赫茲里特會過度修辭,有時他的飾語就像維多利亞時期的哥特式建筑那樣裝飾過分。紐曼則有一點華麗。但處于巔峰期的他們都令人欽佩。時間于他們的文風無傷,那差不多就是當代的。赫茲里特生動、鮮活而精力充沛,有力量和生氣。你能從他的語詞中感覺到他這個人,不是他展示出來為世人所知的那個小里小氣、愛發(fā)牢騷、令人討厭的那個人,而是在他的理想境界中的那個人。(存在于我們內(nèi)在當中的那個人,和我們在現(xiàn)實當中外在看起來的那個可憐、遲疑的人一樣真實。)
而紐曼有一種優(yōu)雅,像音樂,有時頑皮、有時莊重;他那林地般的語詞美,成熟且端莊。兩個人都寫得非常明晰,但最純粹的品位所要求的簡潔,兩個人都不具備。我覺得馬修·阿諾德在這點上超過了他們。然而赫茲里特和紐曼兩個人都能很好地掌控語詞的平衡,都知道怎樣才能寫出悅耳的語句。兩個人的聽覺都極其敏感。
如果有誰能把他們的優(yōu)點結(jié)合起來,用今天的方式寫作,那他就能達到創(chuàng)作的巔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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