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慶彬案:退休多年仍難逃法網(wǎng)
出生于1956年12月的王慶彬,在被查時已近70歲高齡,成為金融系統(tǒng)落馬官員中年齡僅次于蔡鄂生的"高齡老虎"。值得注意的是,王慶彬早在2016年就已卸任招商銀行副行長職務,2017年至2021年擔任招商局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2021年起還曾擔任齊魯銀行獨立董事。其被查時已退休多年,但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均發(fā)生在其任職招商銀行期間,充分體現(xiàn)了反腐工作"零容忍"的態(tài)度。 ![]()
王慶彬的金融從業(yè)經(jīng)歷堪稱豐富。從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起步,2000年加入招商銀行后,歷任濟南分行、上海分行行長,2009年升任總行行長助理,2011年出任副行長。在招行任職16年間,王慶彬執(zhí)掌過多個重要分支機構,分管過金融租賃等創(chuàng)新業(yè)務,可謂位高權重。檢察機關指控,王慶彬利用擔任濟南分行行長、北京分行行長、總行副行長等職務便利,在貸款授信、審批及員工招聘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招行反腐版圖:三位高管均由青海海東監(jiān)委調查
值得關注的是,招商銀行近期被查的三位高管——原副行長丁偉、原副行長王慶彬、原重慶分行行長陳磊,均是由青海海東市監(jiān)委負責調查。這種跨地域的辦案模式,既體現(xiàn)了紀檢監(jiān)察體制改革后的制度優(yōu)勢,也可能暗示著這些案件之間存在某種關聯(lián)。
其中,丁偉案已于2025年5月提起公訴,指控顯示其利用副行長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而陳磊案則更為特殊,這位長期擔任分行行長的金融高管,不僅涉嫌受賄,還涉嫌行賄罪。檢察機關指控陳磊"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財物",但具體行賄對象尚未披露,這一謎團有待案件進一步審理才能揭曉。
金融腐敗的共性特征:權力尋租的溫床
縱觀招商銀行系列腐敗案件,可以清晰看到金融系統(tǒng)權力尋租的共性特征。貸款審批和人事調整成為腐敗高發(fā)領域,這正是"管錢"與"管人"這兩大核心權力的集中體現(xiàn)。在貸款審批環(huán)節(jié),高管們掌握著巨額資金的支配權;在人事任免方面,又決定著重要崗位的人選。這種雙重權力若缺乏有效監(jiān)督,極易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