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王榮 2026-02-12 19: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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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煸記干煸辣子雞(西投銀泰城店)。(來源:高德地圖網友拍攝上傳)
信網·信號新聞2月12日訊 近日,安徽晨希食品有限公司因生產多批次亞硝酸鹽超標的腌臘肉制品,被舒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該案源于2025年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投訴舉報后,分別對甘煸記(杭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區甘煸記餐飲店(個體戶)銷售的產品抽檢。抽檢結果顯示,安徽晨希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給上述公司的多批次腌臘肉制品亞硝酸鹽殘留超標。舒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手調查后,對10個批次產品復檢,同樣確認亞硝酸鹽超標。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安徽晨希食品有限公司自2025年4月起生產了帶骨辣子雞、香煸雞翅根、香煸豬肉等10個品種26個批次產品,共154件(926袋),貨值金額30771元。這些產品雖按0.1g/kg添加亞硝酸鹽,但后續工藝缺少沖洗環節,且出廠前未檢驗殘留量,導致超標(GB2760要求亞硝酸鹽殘留量小于等于30mg/kg)。該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發布召回通知書,共召回730袋產品。
2025年10月10日,舒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湖北崇新司法鑒定中心對食用亞硝酸鹽超標的香煸雞軟骨產品(生產日期:2025-06-18,亞硝酸鹽含量:96mg/kg)是否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進行論證說明。論證意見為 :長期食用此亞硝酸鹽超標的香煸雞軟骨產品可致嚴重食源性疾病。舒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曾向舒城縣公安局移送該案件,并抄送舒城縣人民檢察院。但舒城縣公安局經審查和多方會商,認定現有證據無法證實當事人的行為已達到刑事立案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舒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安徽晨希食品有限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予以警告處罰,罰款92313元,沒收違法所得438.5元,并沒收720袋不合格食品。(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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