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2026年2月17日(農歷正月初一)大悲院地區及周邊道路的安全暢通,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支隊發布通告,提醒廣大市民和游客提前了解交通管制措施,合理規劃出行路線,積極配合相關工作。通告內容如下:
一、2月17日(初一)5時至17時,五馬路、李公祠大街、中山路和黃緯路所圍成的區域(以下簡稱“禁行區域”)內禁止機動車駛入;原停放在禁行區域內的機動車可從三馬路、元緯路、四馬路等道路就近駛出,駛出后在禁行時段內不得再進入禁行區域。
二、行人需經中山路與天緯路交口進入禁行區域,經慈航路離開該區域。
三、2月17日(初一)5時至17時,將李公祠大街(五馬路至中山路)臨時改為步行街,禁止一切車輛駛入;七馬路方向來車允許在永樂橋下左轉駛入五馬路;海河東路獅子林橋方向來車允許在金鋼橋下左轉去往紅橋區、右轉去往中山路。
四、2月17日(初一)5時至17時,金鋼橋北側輔道封閉,中山路由東向西行駛的機動車一律直行經金鋼橋進入南開區;永樂橋北側輔道封閉,禁止機動車駛入李公祠大街;禁止紅橋區方向的機動車經永樂橋進入河北區。
五、安全提示
(一)禁帶物品:禁止攜帶煙花爆竹以及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弩、匕首、刀具、仿真槍等管制器具,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違者將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予以收繳,并對相關人員依法進行處理。
(二)限帶物品:包括易碎品、打火機、含酒精飲料、橫幅和標語、除嬰兒車與輪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動物(導盲犬等服務類動物除外),以及尖銳物等易造成人身傷害的物品。違者將責令丟棄或自行處理(安檢口設置可供被檢人丟棄限帶物品的容器)。
(三)盡量避免攜帶物品:包括體積較大、不適宜帶入的箱包,手提袋等物品,香油、飲料、礦泉水等液態物品。攜帶上述物品人員必須主動配合安檢人員開包、開瓶檢查。為便捷通過安檢,建議不要攜帶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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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 | 韓振
來源 | 海河之北 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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