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內政部門發出“最后通牒”,要求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在13日之前提供所謂已放棄“國籍”書面資料的前一天,臺“陸委會”副主委梁文杰拋出,李貞秀在登記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時還有“雙重戶籍”。
梁文杰昨日在記者會表示,兩岸條例在2004年修正之后,累積了很多案例,即在給當事人定居身份后,沒有回去注銷戶籍,也沒有把注銷戶籍的證明拿回交給“移民署”,這也是當局去年花一整年清理舊案的原因,李貞秀也在這一批舊案中。梁文杰指,民眾黨在讓李貞秀登記為民眾黨不分區候選人的時候確實是有雙重戶籍的,這在“陸委會”看來也是一個極為特殊的案例。
他強調李貞秀的案例也凸顯出現行的機制有一些漏洞,也就是選務機關在審查個案的參選資格時,并沒有這方面的資料。如果是從大陸人士轉換為臺灣的身份,選務機關只看當事人是否拿到身份證滿10年,但是選務機關并沒有去了解其到底有沒有完成除去大陸戶籍的手續。
但,梁文杰的說法是嚴重誤導,根據資料顯示,李貞秀因為婚姻來到臺灣,1999年已經獲準在臺定居,設立戶籍,正式取得臺灣身份證,完全依照臺灣當時的法律執行。2004年,“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修正實施“單一戶籍制”。在這之前,她已經注銷大陸戶籍,往來兩岸唯一證件只有臺胞證。
更何況,法律不能溯及既往,其次,去年臺內政部門突然發函,要求早期來臺的陸配補繳喪失原戶籍證明。李貞秀還是第一時間委托父親,在湖南辦理好補充證明,該證明文件清楚顯示:她在2004年前已經完成注銷戶籍。這份證明,也經由海基會完成認證繳交臺“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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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李貞秀。(臺媒)
為了剝奪一個在臺灣生活了30年,生下五個小孩的母親的合法參政權,民進黨先用“國籍法”凌駕“兩岸人民關系條例”,操作“兩國論”。當“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自己都承認,在實務上大陸配偶無人可以放棄所謂“國籍”,把“陸配”當外國人,就法論法根本走不通。臺“陸委會”再生一計,從戶籍上大作文章,副主委梁文杰故意混淆補繳證明時間和實際注銷大陸戶籍時間,當“雙重國籍”無法剝奪李貞秀的“立委”資格,就想用“雙重戶籍”來剝奪,論曲解法律、偷換概念,民進黨當局可謂無所不用其極。
李貞秀今天表示,執政黨對陸配所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抹紅抹黑。賴當局是不是在告訴他們,你們只配乖乖當二等公民?她來臺灣超過30年。在加入臺灣民眾黨之前,本本分分生養5個臺灣小孩、規規矩矩工作繳稅。如果連她這樣的人想要站出來發聲、想要爭取族群平權,都能立刻被抹紅、被打壓,那是不是在告訴所有大陸配偶,你們只能乖乖閉嘴沒有資格發聲?沒有資格從政?沒有資格監督執政當局?只配安靜當你們的次等公民?
梁文杰昨日表示,李貞秀是匹夫無罪,懷璧其罪,一語道出賴清德當局的心思,坦白到連掩飾都懶得掩飾。大陸配偶身份在民進黨看來,就是這一群體的“原罪”,在賴清德眼里,每個人都是待罪之身。
這種用血統來決定政治忠誠的行為,就是他們標榜的民主、法治的最大反例。而這種斗爭手法,形同把大陸配偶當此等公民的同時,還想要扒開她們胸膛看看看血是何顏色,是否符合所謂“愛臺灣”的綠色純正,這樣的民進黨,不只反民主,更是反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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