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新規實施后,公務員彈性延遲退休被限制,退休該如何選擇呢?
今年已經步入到延遲退休實施后的第二年,法定退休年齡相比去年又有增加,在今年退休的人員,需要至少延遲3個月才能辦理退休手續,當然,由于彈性退休政策的實施,個人也可以選擇彈性提前或者彈性延遲退休,但是對于公務員來說,在彈性延遲退休方面卻遭到限制,那么他們的退休年齡該如何來選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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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彈性退休辦法,政策明確指出對于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等群體,在達到退休年齡后應該及時辦理退休手續,這是單獨列出的規定,其目的不言而喻,就是為了防止公務員在達到退休年齡后繼續留在崗位,畢竟限制的公務員崗位仍然是香餑餑,相比退休后的待遇,在職時期的各項福利水平明顯會比較好一些,如果在退休時不加以限制,預計大多數公務員都會傾向于彈性延遲退休,盡可能推遲退休時間。
既然政策上有了約束,對于公務員來說,退休年齡都有什么樣的選擇呢?我們這里來舉例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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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一位1966年3月出生的男性公務員,按照延遲退休時間表,他的法定退休年齡為60歲4個月,也就是在2026年7月份需要辦理退休手續。那么按照上述政策要求,這位公務員的退休年齡應該就是60歲4個月,他不能選擇彈性延遲退休,進一步推遲退休時間,不過他還是可以選擇彈性提前退休的,最早可以在60歲辦理退休手續。
相比之下,如果上述男性屬于非公務員等身份,他們通過彈性延遲退休,最晚可以在63歲4個月退休,等于多了一個選擇。
不同的退休年齡,對于養老金待遇會有一定影響,不過公務員的工齡比較長,養老保險繳費水平比較高,加上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又新增了職業年金待遇,整體的待遇水平還是比較高的,即便是按照正常退休年齡退休,拿到的養老金一般也可以達到五六千塊錢以上。
當然,這里也需要注意一個特殊點,那就是根據公務員法,對于工齡達到30年的,即便是沒有滿退休年齡,本人也可以選擇提前退休,跟現行的退休政策并不沖突,只不過選擇這樣去做的人比較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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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
延遲退休實施以后,今年進入到第二個年頭,法定退休年齡又會有所增加,不過由于彈性退休的規定,個人除了按照正常年齡辦理退休外,還可以選擇彈性提前退休或者彈性延遲退休,當然,如果屬于公務員群體,政策上存在一定的限制,要求他們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就及時辦理退休手續,不能再選擇彈性延遲退休了,這也是基于目前公務員職業特點的考慮。因此,對于公務員來說,可以選擇到齡后退休,也可以選擇彈性提前退休,甚至可以在工齡滿30年以后申請提前退休,不過就無法選擇彈性延遲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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