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時間撥回到1863年的那個歲末,一位名叫麥塔孚的英國記者站在蘇州的街頭,眼前的一幕讓他做了一輩子的噩夢。
在那篇后來登上《泰晤士報》、讓整個西方世界讀得頭皮發麻的通訊稿里,他是這么寫的:平江河里流淌的不再是水,而是死人。
河面被染成了觸目驚心的暗紅色,幾十個日夜過去了,也沒人敢去收尸。
這成千上萬的亡魂,并不是倒在兩軍對壘的陣地上,而是被綁著送上了刑場。
那個簽發死亡判決書的人,正是晚清權臣李鴻章。
而那個把槍膛壓滿子彈、硬塞進李鴻章手里的人,則是他的頭號戰將程學啟。
現在的人翻看這段歷史,總覺得這是“殺降不祥”的道德虧空,或者是那個洋人戈登跟李鴻章鬧翻的外交段子。
可要是你能穿越回那個硝煙嗆人的冬天,你會明白,這不僅僅是殘忍,而是一道為了活命必須算清楚的“數學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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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李鴻章的處境,其實是懸在懸崖邊上。
淮軍雖然把蘇州圍了個鐵桶一般,先鋒程學啟帶著兩萬五千號人和戈登的“常勝軍”在婁門外狂轟濫炸,把天都燒紅了。
城墻里面的太平軍其實早就散了架。
忠王李秀成是個明白人,從天京火急火燎趕回來救場,進城一瞧那個氛圍,就知道這盤棋沒法下了。
守城的郜永寬、汪安鈞這八個人,早就跟對面眉來眼去。
這時候,李秀成做了一個既讓人心酸又不得不做的決定:既然攔不住手下人賣主求榮,那就不跟著陪葬了。
他跟唯一一個死心眼的慕王譚紹光哭著道別,自己領著一萬多親兵,趁著黑夜突圍跑去了無錫。
李秀成前腳剛溜,城里的大戲立馬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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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學啟也沒閑著。
他手底下有個副將叫鄭國魁,以前是巢湖販私鹽的,后來投了誠,這人跟城里的納王郜永寬正好是拜把子兄弟。
順著這根藤,程學啟拉著戈登,劃著一艘小船在陽澄湖上,跟偷偷溜出城的郜永寬見了一面。
買賣談得特別順溜:你們把主帥譚紹光宰了,把蘇州城交出來;李鴻章保你們做二品大員,要官給官,要錢給錢。
兩邊甚至還折斷了箭頭發誓,洋人戈登拍著胸脯做了擔保人。
沒過幾天,譚紹光正召集大家開會,汪安鈞突然翻臉,從袖子里掏出匕首,當場就把這位對天國死心塌地的名將給捅了。
大門敞開,淮軍大搖大擺進了城。
按說仗打到這份兒上,該是開香檳慶祝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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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偏偏就在這節骨眼上,李鴻章覺出味兒不對了。
麻煩出在“交接”這兩個字上。
郜永寬這“八大王”雖然跪了,但腦子沒壞。
他們曉得清軍有殺俘虜的老毛病,所以給自己留了個后手。
但這后手,直接把李鴻章逼到了墻角。
那時候城里太平軍還剩十多萬。
就算殺了譚紹光的兩萬鐵桿,剩下幾萬個精壯漢子,郜永寬死活不肯散伙。
他把三個條件拍在桌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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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一條,槍桿子不交;
第二條,隊伍不散,得成建制地改編;
第三條,蘇州城得劃出一半給他們駐軍,淮軍住另外一半。
最讓人頭疼的是,他們獅子大開口,非要保留二十個營的兵力。
這哪是投降?
這分明是請了個活祖宗進門。
程學啟第一個就炸了毛。
看著這幫降兵手里端著槍、扎著營寨那副不可一世的德行,他后脊梁骨直冒涼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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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夜的他闖進李鴻章的大帳,把這筆賬掰開了揉碎了算:
這八個降將,手里的兵比咱們多好幾倍。
現在占著半個蘇州城,手里有家伙,心里還不服氣。
萬一哪天翻了臉,這就是埋在咱們枕頭底下的一顆雷。
程學啟撂下的狠話特別瘆人:“到時候,咱們腦袋搬家了都不知道是誰砍的!”
李鴻章猶豫了。
他倒不是手軟,是怕麻煩。
“殺降不仁義、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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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心里的小算盤打得噼里啪啦響:真要把這幫人宰了,以后常州、嘉興那邊的太平軍一看沒了活路,肯定得玩命死磕,那后面的仗就成了硬骨頭。
這簡直就是個兩難的死局:
選A(守約):在這個隨時會炸的火藥桶上睡覺,賭命。
選B(開殺):背上背信棄義的黑鍋,讓后面的攻城戰變難,但能把眼前的隱患斬草除根。
程學啟是個狠角色,他自個兒以前也是太平軍過來的,太懂這幫“兄弟”的套路了。
雖說為了嚇唬李鴻章,他把這八個人硬說成是兇狠的廣西老兵(其實大部分是兩湖和江浙人),但道理是通的: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眼瞅著李鴻章還在那兒磨嘰,程學啟連上下級的規矩都不顧了,氣哼哼地甩袖子就要走。
這一激,倒是把李鴻章給激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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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把拽住程學啟:“方忠老弟,別上火,我想明白了。”
既然鐵了心要黑吃黑,那活兒就得做得漂亮,不能漏半點風聲。
第二天一早,李鴻章擺下了一場鴻門宴。
借口找得很好聽:給八位將軍授官銜、發獎金。
郜永寬那幫人以為這回真是富貴險中求,一個個興高采烈地跑去程學啟的軍營。
酒過三巡,李鴻章找個理由溜了。
緊接著,八個捧著清軍官服的士兵走了進來,跪在地上喊:“請大人們換上頂戴花翎。”
這八個王爺喝得暈乎乎的,解下頭上的黃頭巾,脫了太平軍的戰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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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們一點防備都沒有的那一剎那,早就埋伏好的刀斧手沖了進來。
刀光一閃,八顆腦袋滾落一地。
但這事兒沒完。
程學啟深知“野火燒不盡”的道理。
光殺了頭頭沒用,底下的兵要是不收拾,立馬就得炸營。
于是,人間煉獄般的一幕上演了。
程學啟領著兵沖進了太平軍占的那半個蘇州城,“見門就踹,見地兒就搜”。
那些已經交了槍的三萬多太平軍降兵,被一波波趕到了雙塔寺的院子里。
整整半天功夫,三萬個手無寸鐵的大活人,被殺得干干凈凈。
代價大嗎?
大得嚇人。
戈登氣得掏出槍要找李鴻章決斗,西方報紙罵聲一片。
而且李鴻章當初擔心的事也靈驗了——因為蘇州這事傳得太快,后來淮軍打常州、丹陽、句容的時候,太平軍守軍知道投降也是個死,一個個跟瘋了似的抵抗,淮軍死傷慘重。
但要是站在李鴻章的角度看,這筆買賣還是“賺”了。
他在給恩師曾國藩的信里這樣寫:“蘇州雖然拿回來了,但滿大街都是難民,遍地是死人骨頭,起碼得緩一年才能有人氣。”
字里行間透著一股子陰森森的寒氣。
為了搞定比自己多好幾倍的潛在威脅,他選擇了先斬后奏,快刀斬亂麻。
這種手段狠到什么地步?
連那個外號“曾剃頭”、殺人如麻的曾國藩看了,都不得不承認自己不如徒弟心狠手辣。
在戰爭的邏輯里,哪有什么對錯,只有誰死誰活。
李鴻章用三萬人的血,染紅了程學啟和他自己的官帽子,也徹底斷了蘇州城再反叛的念想。
至于那條變成了紅色的平江河,不過是這本血淋淋的賬本上,一行不起眼的紅色備注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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