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6年2月11日,馬立喜律師承辦的楊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浙江省某地法院決定對楊某某取保候審,電話通知律師取保候審的同時請律師轉達給家屬,讓家屬第二天到看守所接人。至此,被羈押一年零一個月有余的楊某某終于可以走出看守所與家人團聚了!該案屬于涉興奮劑類非法經營罪案件中的經典案例,與國家禁毒辦2025年6月19日發布的《2024年以來偵破毒品案件十大典型案例》第六號案例“部目標2024-377”號屬于同類,取保候審難度很高,對刑事辯護律師的專業性要求極強。
面臨重刑,取保艱難
從涉案金額來看,本案屬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情節特別嚴重”面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高額罰金的情況。接受委托后,辯護人第一時間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楊某某,并與司法機關的案件承辦人聯系。在代理案件的過程中先后出差到檢察院面談檢察官三次、到法院約談法官一次,無數次與各位案件承辦人電話溝通案情。以多項無罪辯護理由,向檢察院提出不起訴的律師意見、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多次遭拒但仍執著堅守、靜待花開,可謂著實艱難。
實務探究,精研法律
司法實務中此類案例較為稀少,可查詢到的參考案例系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于2021年7月6日發文《揭秘全國刑事處罰興奮劑第一案的查辦過程》。某生物科技公司無證生產、銷售假冒違禁藥品一案,成為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走私、非法經營、非法使用興奮劑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出臺后,首例以該《解釋》作為依據對涉興奮劑案件予以刑事打擊的典型。接受楊某某家屬的委托后,辯護人便著手研究相關法律法規、類案裁判要旨,開展新型案件的實務研究工作。
除了《解釋》外,辯護人還對《興奮劑目錄》《反興奮劑條例》《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進出口管理辦法》《關于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進行了詳細的梳理與研究,掌握了一套此類案件實用的辯護策略與方法。
提交意見,反復溝通
馬立喜律師在不同辦案階段分別向檢察院提交了書面的《建議不起訴的律師意見》,向法院提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這些意見與申請合計十余頁近萬字。從“擾亂市場秩序”構成要件的缺失、不屬于涉興奮劑刑事案件規制范疇、涉案金額的計算錯誤、案涉物質是否屬于“興奮劑”的認定主體錯誤等多個角度進行了深入論證。
刑事辯護不只是律師意見的撰寫,還需要與承辦人員的順暢、友好溝通。雖然檢法兩家案件承辦人與辯護律師之間在定性和量刑問題上尚存爭議,但是辯護律師的積極履職、專業程度曾多次獲得案件承辦人的充分肯定與贊揚。
結語
刑事案件的辦理涉及當事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刑事辯護律師的工作更像是操著手術刀的醫生,自由可貴、生命唯一。每一起案件、每一個辯點、每一次溝通、每一回庭審都容不得半點差錯,必須竭盡全力。重特大案件的辦理中,承辦人員的公正執法、辯護律師與承辦人員的良性互動、當事人對客觀事實的清晰表述、刑事政策等都是案件取得有效辯護不可或缺的因素。辯護律師唯有經過系統的法律研究、認真聽取當事人對案件客觀事實的描述、反復翻閱在案證據,才能熟知法律、捋順事實、拿準辯點。總之,恪盡職守、多方合力、抓住時機才可能使案件得到公正的處理,收獲難得的驚喜。
![]()
馬立喜,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刑辯工匠。十余年專注于刑事案件的辯護,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在多起重特大(如公安部、省級掛牌督辦)案件的辯護中,曾多次取得撤銷案件、不起訴、無罪的裁判結果。精耕細作、竭心盡力、敦本務實,深受委托人的信賴和好評。2017年至2021年被派任為京都分所主任,并先后于2012年、2013年、2016年、2018年、2022年被評為京都所年度優秀律師。司法部死刑復核法律援助選任律師、最高人民檢察院控申專家咨詢庫特聘律師。曾承辦典型案例如:四川省許某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據悉系國內最大類案,涉案金額一億余元)、寧夏馬某騙取出口退稅罪(據悉系國內最大類案,涉案金額二億四千余萬元)、內蒙古盧某某開設賭場罪(涉案金額五億余元,被羈押十一個多月后最終檢察院不起訴)、江蘇省尚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涉野生動物犯罪領域典型案件,面臨十年以上刑罰,最終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新疆喀什地區盛某某等人串通投標罪(涉全國圍標公司60余家,項目130余個,金額14億余元)、甘肅省羅某涉嫌間諜罪案(危害國家安全類犯罪,屬重大疑難復雜案件)、遼寧省某公司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涉案公司系中國A股市場首例因欺詐發行股票而被強制退市的上市公司,即因欺詐發行股票被中國證監會強制退市第一案,該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為“人民法院依法懲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等。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