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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在長篇小說《龍鳳歌》里寫了兩個因故事結緣且個人命運亦與故事相關的人物,即講故事的麻婆子和癡迷聽故事的馬秋月。常有讀者問人物有沒有原型,或許,讀者真正想問的是故事的真偽。其中一個人活成了故事,如明媚的陽光,總能消解霧霾;另一個人則被故事束縛,就像在泥濘中行走,步履踉蹌。我沒肯定也不否認,因為是與否都不準確。真正的原型沒有,但有一點點影子,比如麻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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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冬日,我隨朋友回她出生、成長的村莊,她告訴我村里有位老太,新中國成立前曾在煙花巷里討生活,一生未育,現與丈夫住在供銷社隔壁的村部。我對老太甚感好奇,讓朋友帶我前往。我見到她那天是下午,斜陽涂染窗欞,北方的土房雖然很矮,但紅光浸入,屋室盈亮,這使我得以清晰地觀察她的面容和疊壓的褶皺。她盤腿坐在炕上,腰板豎直。盤坐這個動作看似簡單,其實不易,需要功力的。其相貌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樣經歲月磨洗仍可窺視華姿,著實平平。未問年齡,算來七十有余了。說了些什么,我已忘記,我們沒待太久,也就半小時左右。印象沒多深,但我記住了她。僅此而已。
三十多年后,我開始寫《龍鳳歌》,盤腿端坐土炕上的那個形象翻滾出來。但除了豎直的腰板,她和麻婆子沒有任何相似。說實話,我對她一無所知,亦再無探究想象的興趣。而麻婆子則是從我心里長出來的,雖為虛構,卻有著血濃于水的親密關系。自然,我對麻婆子是知根知底的。沒有具體的身世、年齡,乃故意為之。誰沒點秘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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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婆子擅長講故事,這項本領并非全為我的想象,她不過是集采眾長。鄉村會講故事的人很多,比如我的姑爺,擅長講隋唐宋遼等有著歷史根脈的故事,當然不乏傳奇,書中蕭太后與楊令公的恩怨情仇就是他講的。比如我家前院的鄰居,肚里裝了許多關于風水的故事,每則都透著玄虛與神秘。有些閱歷的人,多多少少會講一些吧。他們的故事可能是聽來的,但在講述時肯定會加工創造,帶著個人色彩。麻婆子不過是把他人的本領匯總了,成為講故事能手。故事雖是虛構,但情感有流向,善惡各有其報,從這個意義上講,麻婆子毫無疑問扮演了文化傳承者的角色。
書中的麻婆子就是這么來的,那么主人公馬秋月呢?她當然有多重蘊含。就從小愛聽故事這點,實為我的夢想。神瑛侍者與絳珠仙草游歷凡塵,上演了一場纏綿凄迷的愛情戲,這個故事使我出神。我的夢想俗而平凡,只想聽故事。可以說,馬秋月有多么癡迷,我就有多么癡迷。
我幼年怕狗,懼走夜路,哪怕走村里的街道,也是怕的,但為了聽故事,往往壯膽涉險。有時只想聽一會兒,可入迷就邁不動腿了,常常忘了時間,因為耽誤干活,多次被父親訓斥。
如果把少年時代聽的故事敘寫出來,編一部故事大全是沒有問題的。權且列舉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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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在林間砍柴,遇見一條受傷的小蛇,心憐之,便把它帶回了家,為它敷藥治傷。小蛇傷好,但某人沒有放其歸,仍養于家。蛇漸漸長成大蟒,某人喂養不起,送至野外。未曾想,此蟒愈長愈大,竟成了蟒精,經常在路上攔截商客,成為一方禍患。有一天,某人經過此處,蟒精竄出。它認出了某人,某人也認出了它。某人由怯而怒,大罵。蟒精沒吞某人,愧言作惡多年,請某人將它砍死,還說肚里的金銀珠寶都歸某人。某人除了害,且成為巨富。
是不是很低級?在視頻時代,這樣一個故事確實平淡且弱智了些,如脆薄的陶片,經不起任何推敲。但對當年那個沒讀幾年書的少年來說,則有著迷人的光澤,甚至在夢里,我還與它相遇。
另一則亦與蛇有關。某羊倌像《射雕英雄傳》中的西毒歐陽鋒一樣,有喚蛇的超能力,只不過西毒是吹笛子,而羊倌是念心語。比起來,羊倌技高一籌。村里有兩個后生好奇,二人結伴跑到灘里,求羊倌作法驗證真偽。羊倌起先不肯,兩后生軟磨硬泡,羊倌才點了頭。羊倌念動咒語不久,數不清的蛇從四面八方爬竄過來,聚而疊摞,堆架起一座蛇橋。最后爬來的是一條小白蛇,徑直跳至橋上。兩后生目瞪口呆。喚蛇,也須有送蛇的本領。可羊倌再念咒語,欲將蛇驅離,卻不靈驗了。羊倌驚駭,再念,小白蛇發話了,責備羊倌輕慢,亂用法術。叫他三日后中午到村北半山腰的寺廟。羊倌應命,眾蛇散去。三天后,羊倌準時到達,寺廟殘破,鮮有人至。羊倌小心翼翼,左腳邁入,欲探視究竟,就在他停頓的瞬間,門頂的橫梁掉落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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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如果說我之前癡迷故事本身,那么后來更迷戀怎么講故事。
講故事,有講好的,有講不好的。同樣一個故事,講得好的人聲情并茂,可以在原故事基礎上添油加醋、加以渲染。添油加醋在此沒有貶義,就是再度創作。講到關鍵處停頓,且聽下回分解,既是時間的掌控,也是節奏的把握。山魯佐德若不是憑借“恰到好處”的節奏,腦袋早就保不住了。只不過故事的稀缺性使其內容更具光芒,而講故事的方式被忽略了。
第一部令我著迷、明白怎么講故事更具魅力的是《吹牛大王歷險記》,是在初中時讀的,同學不知從哪里借來的。當時未能讀全本,很是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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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故事,身陷故事中,我不會在意年代、時代、背景,不會細究大蟒身長幾丈、身闊幾米,既然成精,怎么解釋都可。羊倌奇異的本事與生俱來還是后來神授,也未曾追問。迷霧重重才顯得玄奇,過于認真就有些自討苦吃了。
但講故事不同,再夸張再傳奇的故事,也得有支撐故事的理由和細節,須有清晰的邏輯線。比如吹牛大王從一個地方飛到另一個地方,不是念動咒語,不是憑借法術,而是鉆到炮筒里睡覺,被士兵當作炮彈發射到敵營。而他能將馬拴到煙囪上,也是因為大雪。如此,怎么講便成為故事的重要組成部分。
讀世界名著是在我考上師范學校之后。從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果戈理,到狄更斯、雨果、巴爾扎克、福樓拜、托馬斯曼等。一個饑餓的人,起初定然是狼吞虎咽的,肚子半飽,才會慢慢咀嚼,細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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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當然是重要的,一個好故事就更重要了。作為曾經的故事迷,我不可能忽略內容。只不過我對講法或者說敘述的興趣更濃了些。
好故事之所以好,有的確為作家獨創,因而顯得獨特;而另外一些,他者雖寫過,或故事“相貌平平”,但因為別樣的講述而大放光彩。
我特別喜歡馬爾克斯《霍亂時期的愛情》,據說馬爾克斯是看到報紙上的一則新聞觸發的靈感。愛情故事,無論文學作品還是民間傳說,實在太多甚至泛濫。可就是這樣一個庸常故事,被馬爾克斯寫成了經典。阿里薩等了費爾明娜五十多年,其間有多少波折和起伏,阿里薩是怎么走過來的,馬爾克斯耐心澆灌故事之樹,使這棵樹朝著奇跡生長,終成正果。有讀者不喜歡阿里薩,在一次交流中,有人羅列了阿里薩的多項罪狀。不喜歡可以理解,但不喜歡在一定程度上也證明了這個人物塑造的成功。如果形象模糊,讀者恐怕談說的欲望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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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龍鳳歌》里,我寫了有類似經歷的一個人,即馬秋月兒子朱燈的老叔。他等心愛的女人沒有阿里薩那么久,三十多年,老叔如愿以償。我費了極多腦筋,寫老叔的故事時幾次易稿。改的不是老叔的故事,而是講述的方式。
納博科夫的《洛麗塔》,就內容而說,庸俗甚至濫俗,寫一個歐洲中年男人對少女的迷戀,離三級片不遠了。就是這么“不堪”的故事,納博科夫憑借超凡功力,使小說如出水芙蓉,令人注目稱賞。卡達萊的《亡軍的將領》內容也很簡單,失敗的將領去當年侵略的地方尋找犧牲士兵的遺骸,若看內容簡介,讀者或許連翻書的興趣都沒有,但卡達萊亦有卓越的講故事的本領,《亡軍的將領》因為別樣的講述而成戰爭文學中的經典。
我在故事的河流里徜徉,不同的年齡,不同的河岸,處處皆風景。我開始寫作時,意識到比這二者更重要的是故事的種子。蒲松齡一茶一故事,換的其實不是故事,而是故事的種子。如果僅僅是故事,在信息爆炸時代,俯拾皆是,但故事的種子是稀缺的。
何為故事的種子?被時間的塵土覆蓋,仍破土發芽、蓬勃生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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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龍鳳歌》的故事以及故事的種子 | 胡學文》
欄目主編:黃瑋 文字編輯:欒吟之 圖片來源:本文圖片除書封外均為新華社概念圖
來源:作者:胡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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