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一位博主的帖子,說最近遇到一件家庭里的小事,心里有點想不通。
前些天,她大姑姐來看婆婆,帶了不少吃的。婆婆一個人吃不完,東西在家里放了一個多月,博主怕過期浪費,就挑了一些好的、能放的住的,帶回娘家了。婆婆當時也沒說什么。
沒想到這周大姑姐又來家里,發現東西少了,就問起來。博主如實說:東西放了一個多月了,媽吃不完,我怕放過期了,就讓我媽幫忙消化了一些。
沒想到大姑姐聽完就不太高興,話里話外的陰陽博主,說博主不該自作主張把東西拿走。
博主心里也很郁悶:東西也是怕浪費才拿給娘家媽,婆婆都沒說啥,為什么大姑姐會介意呢?
她覺得自己的做法挺正常的,卻沒想到對方會在意。她提出疑問,自己這樣做哪里不對?
- 這讓我想起另一個“小酥肉”的帖子。
大姑姐帶著女兒回娘家,正好弟妹在炸小酥肉,娘倆吃了不少,還跟老媽說要打包帶走些,結果弟妹吐槽:愛吃又不動手,每次都是連吃帶拿。
大姑姐也想不通:回自己媽家帶點吃的怎么了?這難道也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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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這兩個故事里,兒媳婦和大姑姐都犯了同一個錯誤:越界了。
第一個故事里,東西是大姑姐買來孝敬自己媽媽的。作為兒媳婦,沒經過大姑姐同意,怎么能隨便把東西帶回自己娘家?還說婆婆沒說什么,可你都拿到手里了,作為婆婆,她能說什么?她好意思伸手攔嗎?
第二個故事里,肉是弟妹買的、酥肉是弟妹炸的。大姑姐回娘家吃一點當然沒問題,但想打包帶走,至少該問一聲弟妹吧?還說“回媽家帶點吃的怎么了”,這還真不行:東西是誰的,誰才有決定權。
- 評論區里很多網友也表達了類似看法:
有人說,就算婆婆沒意見,也該先跟大姑姐打個招呼再轉送。如果是婆婆主動讓你拿的,那才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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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說,做人要有骨氣,自己媽媽自己孝敬,別人的東西哪怕放壞了也別動,不然容易被看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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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起類似的事:舅媽沒打招呼就把姥姥家的東西拿回自己娘家,姥姥雖然當面沒說,心里卻很瞧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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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到底,大姑姐買給婆婆的東西,哪怕吃不完,兒媳婦也不該自作主張拿回娘家。
那是人家女兒對自己媽媽的心意,不是給你拿去孝敬你娘家媽媽的。
你可以吃,但處置權不在你這兒。除非婆婆主動開口,說東西多怕浪費,讓你分一些給父母,那還說的過去。
要是自己伸手去拿,性質就變了:說輕了是占小便宜,說重了等于從婆婆嘴里奪食。
反過來想,要是你買給自己媽媽的東西,被弟媳婦一聲不吭拿回她娘家,你樂意嗎?
東西就算放過期了,又跟你有什么關系呢?
人再怎么樣,也不能貪這種小便宜。這么做,婆家人會看不起你,同時也會制造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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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也有人持不同意見:
認為都是一家人,婆婆吃不動,送給親家母也沒什么。
親戚之間就應該你來我往,不應該分這么清楚,一個大家庭應該以和為貴。
要是大姑姐非要計較,那以后她回娘家,就讓婆婆自己伺候去。
對于這個問題,你們有什么看法嗎?你認為大姑姐給婆婆買的東西能拿回自己娘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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