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李婷 記者 莊劍翔)此前揚州的吳女士被一則低價紋眉的廣告吸引,于是前往線下門店。可當進行到一定程度后,店內工作人員卻以眉形無法清除等理由,最終強迫吳女士購買了2000元的套餐。經查,該店以此手段迫使近200名消費者“被升單”,強迫交易金額累計達57萬余元。近日,經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這起強迫交易案作出判決。
2024年4月,揚州市民吳女士被一則“380元精品紋眉,預付18元定金”的網絡廣告吸引,來到當地一家位于大型商場內的全國連鎖紋眉店。到店支付尾款后,工作人員在紋眉操作階段向她展示的“380元效果圖”卻令人大失所望。當吳女士表示不愿繼續時,工作人員隨即聲稱已定框的眉形無法清除,并以“這樣出門難看”等話術施壓,聯合聞訊趕來的店長共同游說,最終迫使吳女士無奈選擇了2000元的高價套餐。
吳女士的遭遇并非個例。經查,2022年5月至2024年8月間,該店在總店指揮下,長期通過多個網絡平臺發布虛假“特價紋眉”廣告引流。顧客到店后,由店長陳某、顧問王某等人組織紋眉師,采取故意設計丑陋眉形、只紋一半、甚至刻意少用麻藥增加痛感等手段,制造心理強制,迫使近200名消費者在恐懼、脅迫與尷尬中“被升單”,強迫交易金額累計達57萬余元。
為系統化實施強迫交易,該店形成了明確的“套路”模式。店長陳某定期組織員工培訓銷售話術與“逼單”技巧,通過跟班學習、模擬演練等方式傳授如何利用顧客心理弱點,步步緊逼,使其就范。這種行為已非普通的消費糾紛,而是有組織、有預謀的違法犯罪活動。
邗江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陳某、王某等4人作為組織者和主要實施者,以威脅、心理強制等手段,多次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強迫交易罪,依法對4人提起公訴。同時,檢察機關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參與程度較輕、起輔助作用的其余18名紋眉師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并同步向公安機關制發《檢察意見書》,建議對其予以行政處罰,確保罰當其責。
近日,法院采納全部公訴意見,以強迫交易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對王某等3人判處緩刑,并處相應罰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