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的吉林省通化縣,大街小巷張燈結彩,到處都洋溢著節日的喜慶氛圍。
2月2日午飯過后,通化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李堯娟走出辦公室,把送給曉曉的學習用品和年貨放進后備箱,便開車朝曉曉家駛去。
單元樓下,曉曉站在陽臺上熱情揮手,聲音清脆:“法官阿姨,快上樓!”
這個剛剛高一的15歲女孩,本該享受天真爛漫的青春時光,卻因為父親的突然離世,生活驟然陷入困境。
近百萬元的外債、身患精神疾病的母親、祖輩早早離世……除了住的房子,父親只留下了價值36萬元的參貨。2025年5月,母女倆又被債權人訴至法院,本就步履維艱的家庭“雪上加霜”。
“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必須得到充分保障,這起案件必須全面調查、考慮周全。”第一次翻閱卷宗時,李堯娟心里就篤定了這個想法。
隨后,為了全面了解曉曉一家的真實情況,李堯娟在不耽誤曉曉學習、不打擾母女生活的前提下,主動聯系了曉曉所在的社區和學校,一點點打聽孩子的日常生活、在校表現、生活上的難處。當得知這個品學兼優的孩子因無生活來源面臨輟學的狀況后,李堯娟第一時間為孩子向通化縣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申請了生活補助,心里也對案件審理有了清晰方向:既要依法把債務處理妥當,也要保障曉曉的成長權益。
案件審理中,李堯娟面臨的首要難題就是指定監護人。因為曉曉是未成年人,母親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兩個人都沒有應訴資格,親屬又都不愿意擔任監護人,怎么辦?
為此,李堯娟主動與通化縣民政局溝通協調,一邊詳細說明孩子的實際困境,一邊耐心解讀相關法律規定。經過溝通,民政局依法接受指定,成為曉曉的監護人,為她撐起了一把堅實的保護傘。
緊接著,李堯娟又迅速聯系通化縣司法局,為曉曉協調法律援助。“這孩子實在不容易,請你們盡快協調法律援助,不要讓她在訴訟里孤立無援。”司法局啟動綠色通道,很快選派了擅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律師,為曉曉提供專業法律援助。
裁判階段,李堯娟看到了明確的債務關系,也心系著曉曉的未來。考慮到她正處于關鍵成長階段,受教育權與生存權是核心合法權益,債務清償不能犧牲其成長發展,應在遺產分配中優先預留必要生活費用。于是結合本地生活水平與曉曉的就學開支,2026年1月,法院作出判決:從其父遺產中優先提取2年零9個月的生活費共計39600元,專項用于曉曉自父親離世至成年期間的生活費與學習費用,剩余遺產再清償涉案債務。
回訪中,李堯娟與曉曉、曉曉母親圍坐交談,詳細詢問她的學習情況和家庭生活。“逆境是成長的催化劑,越是困難,越要堅定信念,用知識改變命運。”李堯娟鼓勵道。
“法官阿姨,您放心,我肯定好好讀書。雖然現在才高一,但我已想好高考志愿——我要報考法學專業,努力成為一名像您一樣的好法官。”曉曉言語堅定,眼中閃爍著光芒。
李堯娟輕輕拍了拍曉曉的肩膀,微笑著點頭:“加油,曉曉!”
返程路上,李堯娟感慨萬千,“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不應僅停留在判決書中,更應體現在實實在在的司法保護中,愿每一束司法的光都能為困境中的孩子點亮前行的燈,溫暖并照亮她們的人生旅程。
(注:文中曉曉系化名)
來源:天平陽光客戶端
記者:柏巍丨通訊員:張斯文
編輯:王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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