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庭長,這1000多噸石英石就像千噸的大石頭壓在俺心里兩年了,壓得俺喘不過氣來!現在好了,這‘懸空’兩年的千噸石英石,終于‘落地’啦!”
2月24日,節后上班第一天,山東某進出口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劉某一大早來到山東省莒南縣人民法院,將一面錦旗交到民二庭副庭長徐田華手中。
這是一起圍繞2000余噸定制石英石、標的額高達1500萬元的買賣合同糾紛。
時間回溯至2024年2月,山東某進出口有限公司與某同創公司簽訂石英石供貨合同,合同特別注明山東某進出口有限公司不得將案涉礦石另行出售給第三方,這份定制化約定,也為后續的糾紛埋下了伏筆。
合同履行初期,雙方合作順利。2024年4月,山東某進出口有限公司交付562噸貨物,某同創公司足額支付337萬余元貨款。但同年5月,第二批638噸貨物交付后,某同創公司僅支付30萬元貨款,剩余352萬余元拖欠未付,更以貨物鎂含量超標為由,明確拒絕接收剩余1113.64噸定制石英石。
山東某進出口有限公司則因貨物專屬定制無法轉售,面臨資金與倉儲雙重壓力,為挽回損失,一紙訴狀訴至法院,要求某同創公司支付拖欠貨款、繼續履行合同接收剩余貨物并賠償倉儲損失。而某同創公司隨即也提起訴訟,主張貨物質量不合格,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
莒南法院受理后,徐田華第一時間梳理案情,敏銳察覺到這兩起案件的特殊性:糾紛根源并非單純的質量問題,而是合同履行期間石英石市場價格大幅下跌,造成上千噸定制石英石無處可去。雙方矛盾尖銳,若進入長期訴訟,兩家企業都將承受更大損耗,最終只會導致兩家企業“雙輸”。
“審理涉企糾紛,既要辨法析理、定分止爭,更要幫企業解困脫困。”秉持這一思路,徐田華帶領團隊開啟了艱辛的“調解模式”。
兩個月來,徐田華的電話在原、被告之間來回“穿梭”,耐心傾聽訴求、細致釋法明理,僅電話調解就進行了數十次,努力尋找雙方利益的平衡點。
針對雙方爭議的核心焦點,他采取“面對面”質證與“背靠背”疏導相結合的方式,逐一破解僵局:面對質量爭議,他帶著雙方翻合同、找小樣,厘清質量責任的邊界;針對違約責任,他逐條解讀法律,讓雙方明白“誰有過錯誰買單”;圍繞剩余貨物處置,他更是組織雙方到原告的倉儲現場進行實地勘驗。看著堆積如山的石英石,他幫雙方算細賬——算倉儲費、算市場損耗、算時間成本,引導雙方認識到“解除合同”遠比“繼續履行”更符合企業長遠利益。
最終,雙方摒棄質量爭議,達成“解除合同、分期賠付、貨物歸位”的調解方案。
2月14日,春節放假前的最后一天下午,隨著調解筆錄的簽字確認,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這場拖了快兩年的千萬元買賣合同糾紛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這起千萬元合同糾紛的巧化解,是人民法院司法護航企業發展、潤澤營商沃土的生動實踐。下一步,莒南法院將以更加務實創新的司法舉措,用法治力量與溫度,為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為護航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鄒旭 曹龍飛)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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