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信息顯示,近日圍繞科大訊飛起訴自媒體、仿冒直播間相關的多起案件出現新進展,合計判賠近40萬元。
其中涉自媒體陳根(微信公眾號名稱:陳根談科技)名譽權案中,二審判決結果已出,法院認為陳根發布的多個文章中對科大訊飛公司出現詆毀、歪曲事實的情形,認定構成對科大訊飛名譽權的侵犯,判令被告刪除侵權內容、公開致歉,并向科大訊飛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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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起涉謝英新(賬號名稱:為孩子撐腰的謝老師)的名譽權案件一審判決已生效,法院認為該賬號發布的多個視頻均有侵犯科大訊飛公司名譽的惡意,且實施了具體的侵權行為,足以認定構成對科大訊飛名譽權的侵犯,判令被告刪除侵權內容、公開致歉,并向科大訊飛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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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涉“學長科技”“學妹智能學習筆”“學習筆工廠店”“工”等抖音賬號的6起直播間侵權案件,涉案賬號冒用“科大訊飛”標識銷售非科大訊飛公司的詞典筆/掃讀筆等AI教育產品,法院認定侵害科大訊飛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使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抖音賬號及被帶貨店鋪相關行為被認定構成共同侵權,該系列案件合計判賠金額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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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案件不僅對品牌方帶來傷害,對廣大消費者也已形成危害。對消費者而言,學習機、詞典筆等教育硬件正越來越多依賴短視頻與直播完成種草與轉化,社交平臺的一段評價、交易場景的一句暗示,都可能直接影響家長的購買判斷。一旦出現誤導性表述或來源混淆,后果往往是誤購、售后預期落空,甚至對品牌和產品形成長期誤解。
“學長科技”相關系列堪稱直播電商時代的典型消費風險樣本:在帶貨過程中,相關直播間不僅使用科大訊飛線下門店實景等元素作為直播背景,還在介紹商品時直接使用諸如“聯合科大訊飛共同研發”“我們科大訊飛”等表述,并在商品信息中采用科大離線掃讀、科大學習筆等具有強誘導性的描述,讓消費者誤以為所售產品是科大訊飛產品,或與科大訊飛存在官方合作或授權關系。經法院審理查明,涉案銷售的商品均非科大訊飛公司商品,且與科大訊飛不存在任何合作關系。對詞典筆、學習機這類高頻消費的教育硬件而言,這種冒充式營銷帶來的風險不只是渠道真假,更在于消費者可能買到非品牌方產品,進而在內容服務、配套資源、質量保障與售后服務上出現預期落差。
業內觀點認為,當AI企業和教育硬件品牌進入高關注與高競爭階段,品牌治理正在從單點應對走向常態化管理:一方面要減少誤導性信息對消費者判斷的干擾,另一方面也要應對直播電商場景中的混淆風險,降低用戶在購買與售后環節的摩擦成本。對消費者而言,購買產品時,更應優先核驗是否來自官方或授權渠道、售后服務是否可追溯,避免因信息不對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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