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游客、市民朋友及攝影愛好者:
“太湖佳絕處,畢竟在黿頭。”每年櫻花盛開之際,黿頭渚景區迎來游覽高峰。為維護景區游覽秩序,保障廣大游客的合法權益,針對近期多渠道反映的“野拍”占道攬客、扎堆聚集等影響游覽體驗的問題,現就進一步加強景區拍攝活動管理通告如下:
一、作為景區運營管理方,負有規范管理景區內所有商業經營性活動的責任,以最大程度保障游客權益。未經景區同意,各經營主體(包括且不限于公司、工作室、個體工商戶、個人等)不得在景區內從事商業經營性拍攝活動,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推銷、兜售、拉客等商業營銷行為。
二、對違反上述通告規則的行為,景區運營管理方將予以制止和糾正,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相應責任;對景區聲譽形象造成惡劣影響或涉嫌違法的,將依法移交和提請相關執法部門進一步處理。景區將會同公安等部門,對各類拍攝活動開展常態化監督管理。
三、本通告旨在為最廣大普通游客提供更優質的游覽體驗。我們期待與游客、市民朋友和攝影愛好者共同維護文明規范游覽秩序,共同營造和諧旅游環境。
四、本通告自2026年3月1日起實施。景區保留本通告的最終解釋權。
無錫太湖黿頭渚旅游集團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8日
采集:李旭
責編:蔚來
來源:無錫市太湖黿頭渚風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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