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推動修訂《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促進用人單位落實該制度,帶薪年休假話題再次引發熱議。
在我國,職工帶薪年休假的權利可以追溯到1994年頒布的勞動法。2008年1月1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正式施行。同年發布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規則,至此形成相對完整的制度框架。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1到10年,年休假5天;
10到20年,休10天;20年以上,休15天。
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單位應予以日工資收入300%的補償。
時隔18年,這項事關4.02億職工休息休假權的制度有望“上新”。
專家表示,查漏補缺、優化供給、增強剛性或是此次條例修訂的核心議題,讓“想休不敢休”真正變成“應休盡休”。不只是權利回歸,更是制度升級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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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數據顯示,今年春節期間,全國重點零售和餐飲企業日均銷售額較2025年春節假期增長5.7%,增速提高1.6個百分點;重點監測的78個步行街(商圈)客流量、營業額分別增長6.7%和7.5%。假日經濟正逐漸成為拉動國內消費需求的重要引擎。
然而,盡管假期經濟火熱,許多人仍感到"休假比上班還累”。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推廣中小學春秋假,落實職工帶薪錯峰休假制度,以提振消費、擴大內需。國家“十五五”規劃建議也強調完善促進消費制度機制,落實帶薪錯峰休假。
當前的休假制度束縛了假日消費活力。經濟學者余淼杰認為合理的假期安排能夠有效激發市場消費活力,有助于擴大內需。從全年視角來看,居民可支配休閑時間有限且彈性不足,假日經濟潛能尚未充分釋放。
當前節假日制度在拉動消費方面存在不少問題。調休機制雖然形式上延長了假期長度,但實際上往往導致節前透支體力,節中偏向居家休整,而非外出消費與旅游。雙休制度落實不到位,"996”加班現象普遍,休息時間不確定性抑制了居民對旅游出行的消費規劃。一些單位內部形成了"休假者不敬業”的隱性評價,導致員工不敢休、不愿休。
帶薪年假同樣落實不到位,部分單位審批從嚴、工齡計算不合理,難以形成穩定的年度休假保障。探親假制度也與當下經濟社會發展不匹配,如未婚一年一次、已婚四年一次的規定已經難以適應人口流動頻繁、家庭結構多樣化以及跨區域就業常態化的趨勢。此外,一些具有廣泛社會基礎和消費潛力的傳統節日還沒有形成制度化的休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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