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柳州市城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市民反映,稱五星商業步行街有店鋪懸掛的招牌內容十分另類,招牌上寫著“腦殼進水”“腦子進水”等內容。市民表示,雖然商業招牌追求個性可以理解,但使用此類帶有貶義或歧義的詞匯,不僅顯得低俗,也可能對過往行人,特別是青少年造成不良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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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流行語作為招牌,會對行人,特別是青少年造成不良引導
接到投訴后,執法人員立即前往現場進行核實。在現場,執法人員發現有兩家經營文創產品的店鋪招牌確實如投訴所言,使用了“腦殼進水”“腦子進水”等網絡流行語作為招牌內容,以此吸引眼球。
面對詢問,當事店主解釋稱自己對相關法律法規并不了解,并表示在別的城市經營時也是使用類似的招牌,沒有意識到這樣的內容有不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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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查處
隨后,執法人員要求店主出示相關的營業執照及審批手續。經了解,執法人員發現涉事店鋪的門店招牌在設置時都沒有辦理相關備案審批手續,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名稱與現場懸掛的招牌內容也不相符。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 《柳州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等相關管理規定,門店招牌應當與核準登記的企業名稱相一致,且內容應當健康、規范,符合市容管理要求。
針對兩家店鋪招牌內容不雅且與執照名稱不符的情況,執法人員現場對店主進行了批評教育,向他宣傳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指出其行為不僅違反了市容管理相關法規,也忽視了招牌內容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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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查處。受訪單位供圖
依據相關規定,執法人員對涉事店鋪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店主限期對不符合規定的招牌進行整改,更換為與營業執照相符或符合市容管理要求的規范招牌。
目前,該店主已認識到錯誤,表示將積極配合執法部門的工作,盡快按照要求對店鋪招牌進行整改。
城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也表示,將繼續加強對轄區內商鋪招牌的巡查和管理,對于違規設置、內容低俗或不健康的招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共同維護整潔、文明、有序的城市環境。
來源丨南國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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