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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李氏瓊 文梅 兩會報道
社會保障體系的溫度,往往體現在對困難群體的關懷精度上。
近年來,國家持續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完善,致力于實現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發展。
2023年我國提出推動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要求金融機構堅持“人民金融”基本價值觀,持續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提升金融服務的覆蓋率、可得性、滿意度,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金融需求。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國浩律師(南昌)事務所主任馮帆圍繞這一主題,提交了《推動普惠金融創新,利用市場力量促進新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建議。
馮帆在建議中指出,約2000萬智力及精神等身心障礙者家庭面臨社會監護、財產管理及長期照護等方面的多重困境。通過創新普惠金融工具,如社會監護責任險、特殊需要信托、不動產信托登記制度改革及長期照護險等,有效激發市場和社會力量參與,推動新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聚焦核心,剖析當前社會保障體系
我國約有2000萬智力與精神障礙者,因為先天或后天原因,他們在認知理解、社會互動、獨立決策等方面存在功能障礙,難以獨立承擔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人身安全、財產處置、法律權益等重大事項上,亟須穩定、專業的監護支持。
“家庭是當前最主要的照料與監護主體,但隨著我國進入家庭小型化、少子化階段,傳統親族支持網絡持續弱化,大量家庭無力持續承擔長期照護與監護責任。此前已發生多起因父母年邁、無力照料,且未做好法律與財產安排,導致心智障礙者陷入生活危機的案例。”馮帆解釋。
北京市曉更助殘基金會2025年針對超8000個孤獨癥等特殊家庭的調研顯示,約四成心智障礙者家長擔憂,未來無法找到可信賴的親屬承接孩子的照護與監護職責。
“這些真實困境與數據支撐,堅定了我提交這份建議的決心。”馮帆在調研中發現,當前社會保障體系的最大短板,在于法律監護、財產管理、專業照護三大關鍵服務普惠性不足,難以形成閉環支撐。
監護責任風險是制約社會監護服務供給的首要因素。“我國社會監護組織多為非營利機構,自身生存發展壓力較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也可能要承擔侵權責任。這導致社會組織不敢、不愿做這些特殊人群的監護人,影響到特殊群體的正常生活。”馮帆繼續介紹,智力、精神障礙者監護周期長、需求復雜,推廣監護責任保險,有助于破解責任風險制約,激活社會監護供給活力。
與此同時,特殊需要信托普惠性不足也限制了家庭抗風險能力。全國8491個心智障礙者家長參與的調研顯示,67%的心智障礙者家庭財產以房產為主,房產占總資產75%。當前不動產信托登記制度會直接抬高普通家庭利用房產保障特殊子女未來的門檻,大量家庭因流程復雜、成本過高難以參與。
據記者了解,2025年北京、上海、廣州已經作為試點將不動產納入特殊需要信托登記,并落地相關案例,但尚未在全國推廣。
加上目前長期照護險還未將智力、精神障礙群體納入保障范圍,隨著老齡化進程的加快,很多特需家庭還會面臨“雙老”困境,即父母年邁、孩子終身需要照料,核心焦慮集中在怕老、怕病、怕無人監護。
創新普惠舉措,凝聚多方合力破局
針對上述問題,馮帆在建議中提出了系列市場化社會保障體系舉措。她解釋:“相較于政府直接救助,市場化、普惠型金融與服務模式具備靈活適配、精準分層、節約公共資源、激活服務業態等優勢,能夠匹配不同經濟條件家庭的差異化需求,在保障效率的同時,更好地維護特殊群體的生活品質與人格尊嚴。”
在監護保障方面,建議探索并推廣監護責任保險,由相關部門來牽頭推動保險產品創新,制定行業標準,鼓勵保險公司開發“代理+監護”全流程責任險,通過科學模式來分散履職風險。同時,政府給予專業社會監護組織保費補貼,降低其運營風險,推動監護責任險的普及,確保社會監護服務的持續發展。
在財產管理方面,馮帆建議發展“普惠金融+社會協同”的信托模式,推進不動產信托登記制度改革。
“搭建普惠性金融生態體系,推動信托公司與民政、殘聯、社會組織和社區深度合作,構建‘信托+監護+服務’的協同生態,實現資源整合,為特殊需要群體,尤其是在財產管理和托養照護方面提供堅實保障,確保弱勢群體能夠享有相應的金融保障。”馮帆進一步說,建議推進不動產信托登記制度改革。她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框架內推進全國不動產信托登記制度改革,建立統一的信托登記信息查詢平臺,明確信托財產的獨立性,確保房產信托的法律效力。為了解決不動產信托過程中的高稅負問題,建議出臺專項稅收優惠政策,對房產置入信托給予減免或遞延,降低家庭使用信托管理房產的成本,使信托服務從“高凈值專屬”轉變為普惠可及。
馮帆在建議中也提到將長期照護險納入中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保障體系,逐漸降低家庭照護負擔。同時,通過構建“政府補貼+長期照護險+家庭付費”的多層次支付體系,結合實際需求差異制定補貼政策,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照護服務供給,穩定照護資金來源。
考慮到現實中,重度殘疾人往往與低收入狀態疊加,僅靠政府救助與補貼難以滿足長期照護需求。她建議選擇部分地區先行試點,將保障范圍逐步拓展至智力、精神及重度肢體殘障群體。
“實現這一愿景,當前最迫切的是社會各界凝聚共識,以制度創新為牽引,打通法律、金融、民政、殘聯等多方壁壘,讓市場機制與社會保障同向發力,共同為心智障礙者及家庭織密兜底保障網。”馮帆這樣倡導。
責任編輯:周南 主編:文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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