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腫瘤的治療,是一個相對長期的過程,無論是通過治療達到治愈,還是帶瘤長期生存,都需要經歷幾個階段。醫生會根據每一個患者的情況,在每一個階段給到患者不同的治療方案。
在這個過程中,很多患者及家屬經常會聽到一線治療、二線治療、三線治療等治療線數這樣的詞。腫瘤一線、二線、三線治療分別指的是什么?該如何區分呢?…今天就來和大家說說!
關于腫瘤的一線、二線、三線治療
其實在腫瘤學中,對于治療線數并沒有明確的定義,目前一般認為治療線數是指對晚期惡性腫瘤或者早中期惡性腫瘤患者手術后復發轉移時的既往全身抗腫瘤治療方案的選擇及應用的先后順序,一、二、三線治療的劃分,主要是根據治療效果和不良反應來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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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治療
一線治療指的是針對晚期或復發轉移以后的首輪全身治療,這時的治療方案效果最好、副作用最小,也稱為基本治療或療法。一線治療的目的是在可能的情況下控制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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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線治療
二線治療指的是在一線治療后,患者再次出現腫瘤進展,且對一線治療方案耐藥,需要更換抗癌機理不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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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治療
三線治療指的是二線治療失敗后,再次換用其它方案的治療。一般到三線時,可選擇的藥物和有效的治療方案就越來越少了。
該如何區分一線、二線、三線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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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治療從哪里“開始算”?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線、二線、三線治療的接受對象是誰?目前,我們的治療線數大多是針對晚期惡性腫瘤或者早中期惡性腫瘤復發轉移時全身抗腫瘤治療情況。
早期惡性腫瘤手術切除并不算治療線數。
術前新輔助治療、轉化治療以及術后輔助治療等服務于手術的治療方案也不算線數。
如果根治手術后復發,再次進行了切除手術或局部放療也不算線數。
只有在根治手術或是其他一些根治手段時隔3個月以上,出現復發,無法靠切除手術或局部放療解決,開始了全身抗腫瘤治療才算一線治療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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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線治療是從哪里算起?
并不是換任何一種藥都算“換線”。
許多患者,在接受治療時,用了多藥聯合治療(主藥A+輔藥B\C)后經過一段時間,腫瘤達到相對穩定的狀態,或是患者感覺藥物的副作用太大,無法長期堅持。醫生將原方案中的一種或兩種藥物(輔藥B或C)去除或減量,而做單/雙藥維持治療時,維持治療都不算換線。
那如果因為一些原因,在原有基礎上加量加藥,或是增加了治療方式,又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將原本主藥A+輔藥B\C三種藥中的B或C更換為同類型的其他藥物,只要整體抗腫瘤治療的主藥A沒有做根本性的改變,都不算為換線。
在治療過程中,因疾病進展,要在原有治療(主藥A+輔藥B\C)的基礎上配合進行的局部治療,如骨放療,腦放療,骨水泥,以及單一病灶的姑息放療等均不算為換線。
只有將原本方案停用,而更換為其他全身治療方案,才算換線。二線治療轉三線治療也是這樣的邏輯。
一般說來,治療線數的更換以主要用藥為判斷依據,以化療為例,如果最主要的化療藥物沒有本質變化,其他藥物的增減有無并不能定義為換線。但這里還需要注意一點,由于靶向藥物的特殊性,在劃分線時與所不同:
靶向治療時,如果將靶向藥物A更換為同類型的其他靶向藥物B,又或者在靶向藥A的基礎上新增了靶向藥B,從單藥治療變成雙藥靶向治療那都算換線。
如果進行靶向治療的同時,新增了化療藥物或者免疫治療等全身治療手段,通常也算為換線。
但無論何時,局部治療(放療、介入治療)均不記錄為線數。
為什么要弄清楚治療線數
腫瘤的一線、二線、三線、后線治療之間是緊密相關的,采取不同的序貫治療方案預后差別很大。一般來說,一個治療方案對未經治療的患者比對經過治療的患者效果會更好一些。經過多種治療方案失敗的患者,可能激發各種耐藥機制,導致越來越難治,對新的治療方案效果也更差。
特別是在靶向治療中,不同的首次治療方案往往會導致不同的耐藥突變和不同治療失敗原因,進而可選擇的二線和后線治療方案也不同。
因此,患者可通過治療線數及時了解自己疾病及治療方案的變化。同時對于想參加臨床試驗的患者來說,接受治療線數的次數還與臨床試驗的納入標準相關,如有的試驗要求受試者是一線治療,有的試驗要求受試者既往治療線數≤2或者3。
治療評效
很多腫瘤患者覺得,晚期化療或靶向治療后,只要沒有縮小,就是無效,這是不對的。通常來說,即使腫瘤和以前差不多大小,這也算有一定療效,叫做腫瘤穩定。醫學要用數據來判斷腫瘤治療的療效,經過長時間的研究,形成了目前國際通用的標準,叫做RECIST 1.1。這種方式評判療效需要有前提,必須要存在病灶。沒有病灶的情況前后無法對比。
簡單的說,腫瘤患者治療后的療效分為4種:CR(完全緩解)、PR(部分緩解)、SD(疾病穩定)、PD(疾病進展),通常需要CT或核磁來評估,而不是B超,因為B超不準,醫生測量的主觀程度影響太大。
CR(完全緩解):療效最好。可以簡單的理解成腫瘤完全消失,就是化療或靶向治療后復查,發現原有的腫瘤病灶基本都消失了。
PR(部分緩解):療效其次。指的是化療或靶向治療后復查,發現原有的腫瘤病灶明顯縮小,整體縮小程度大于30%,但病變還在。假如一個10cm的病灶,治療后腫瘤小于7cm,這就是PR。
SD(疾病穩定):有療效但很一般。指的是化療或靶向治療后復查,發現原有的腫瘤病灶變化不大。腫瘤整體縮小程度不到30%,增大程度不到20%。假如一個10cm的病灶,治療后變為7-12cm之間,就是疾病穩定。
PD(疾病進展):無效。指的是化療或靶向治療后復查,發現原有的腫瘤病灶增大超過20%,或者出現新的腫瘤病灶。假如一個10cm的病灶,治療后變為12cm以上,就是PD。并且,哪怕10cm縮小到3cm,只要新出現一個明確的腫瘤病灶,無論原有病灶縮小的多明顯,都是PD。
來源:浙大一院腫瘤綜合診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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