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中化新網)
全國兩會審議通過生態環境法典,標志著我國生態環境治理邁入“有典可循”新階段,“雙碳”國家戰略被上升為法律制度,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和綠色發展筑牢法治根基。全國人大代表、山西大同大學煤基生態碳匯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趙建國建議,培育生態碳匯領域新質生產力,為全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和“雙碳”目標實現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
趙建國指出,生態碳匯領域新質生產力是推動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實現資源型經濟轉型的重要動力,也是賦能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從“被動救濟”向“主動治理”轉型的關鍵支撐。以新質生產力賦能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是落實國家“雙碳”目標的必然要求。在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中注入新質生產力,是指通過科技創新、制度創新和理念革新,提升司法系統在生態環境治理中的效能,推動綠色發展。
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生態碳匯領域新質生產力培育合力不足;二是生態碳匯技術成果轉化落地不暢;三是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與技術創新融合不足。
針對問題,趙建國提出如下建議措施:
一是整合研發力量,培育生態碳匯領域新質生產力。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煤炭企業、生態修復企業的研發資源,建立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研發機制,圍繞困難立地生態修復、固廢資源化利用、碳匯能力提升等關鍵領域開展聯合攻關。加大對生態碳匯領域科技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力度,將生態碳匯技術研發納入高層次人才引育計劃,在高校設立相關專業方向,培養一批懂技術、懂生態、懂碳匯的復合型人才,為新質生產力培育提供人才支撐。
二是搭建技術成果轉化平臺,推動生態碳匯技術規模化應用。依托現有技術研發平臺,組建生態碳匯技術成果轉化中心,梳理已有核心技術,制定技術應用地方標準和推廣方案。將生態碳匯技術納入生態治理項目重點技術目錄,以點帶面推動技術規模化落地。出臺技術成果轉化激勵政策,提高市場主體參與積極性。
三是推動司法保護與技術創新融合,提升生態司法修復質效。將生態碳匯技術納入司法修復方案制定的重要參考,由專業技術團隊出具修復方案并進行全程技術指導。建立生態司法修復碳匯量核算機制,實現司法修復的“可量化、可監督、可考核”。設立技術咨詢專家庫,提升司法裁判的科學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