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陽錫葉)當前,學生心理健康問題日益凸顯,呈現低齡化、復雜化的發展態勢,已成為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突出公共衛生問題。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南林業科技大學黨委書記吳義強建議,加快制定出臺學生心理健康促進條例,以國家專項立法推動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從政策驅動向法治驅動轉變,確保規范化、標準化、法治化要求落到實處,為學生健康成長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吳義強表示,《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以來,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體系不斷完善,各地積極實踐探索,為推進國家層面立法積累了寶貴經驗。但總體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仍存在法治支撐不足、地方標準不一、保障體系薄弱、協同機制不暢等問題,難以適應新形勢新要求。
他建議,明確立法定位,加快立法進程。建議將學生心理健康促進條例納入立法規劃。在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精神衛生法等法律框架下,聚焦教育系統主陣地和全鏈條協同,重點解決篩查標準、危機干預、家校醫協同等問題。系統總結《行動計劃》實施成效和地方立法經驗,形成符合國情、科學可行的法規文本,以法定形式明確各方職責、保障標準和問責依據。
吳義強建議,構建政府統籌、教育牽頭、部門協同、家校社醫聯動的工作格局,以法規形式明確各部門職責清單。他還建議,構建“人才、經費、機構、機制”四位一體保障體系。人才保障方面,足額配備專職心理教師,暢通職稱評聘通道,健全全員心理健康培訓體系,提升專業化水平。經費保障方面,將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建立與教育經費增速相適應的動態增長機制,對農村和薄弱地區予以傾斜支持。機構方面,學校按標準規范設置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地統籌建設區域心理輔導中心,配備必要的場地和專業設備,確保服務有場所、干預有陣地。機制保障方面,將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納入政府履職評價、教育督導、學校績效考核核心指標,推動常態長效。
作者:陽錫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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