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令第123號)將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推動柳州市網絡餐飲服務行業規范有序發展,保障群眾飲食安全,督促網絡食品餐飲服務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3月11日,柳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合規經營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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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要當好“守門員”,從源頭杜絕“幽靈外賣”
1.嚴把“入網關”:落實實名登記、實地核查、資質核驗(與省級數據庫比對)。
2.落實“動態管”:至少每6個月核驗更新商家信息;制定風險管控清單,對無堂食商家重點抽查。
3.展示“標識牌”:在商家列表頁真實展示經營信息,有“無堂食/有堂食”“有明廚亮灶/無明廚亮灶”標識。
4.斬斷“違法根”:發現違法立即制止報告、分級分類管控、動態跟蹤確認,整改處置到位。
5.守護“數據源”:訂單留存不少于3年、視頻留存不少于14日、每年1月和7月向省、自治區局報送信息、配合執法。
提示:平臺不能只收傭金不擔責,必須當好“守門員”。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要落實“五做到”,確保合法經營
新規明確,入網餐飲服務經營者(商家)必須實體化、透明化、規范化,不得在證照地址外“另起爐灶”。
1.商家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責任方。做到有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2.嚴禁“影子店鋪”。做到有實體經營門店,有許可證且真實有效,實際經營地址與許可證載明地址一致,不得使用虛假或他人資質入網。
3.做到網店名稱與實體經營門面招牌名稱一致,網店主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經營資質、實體門店照片、實際地址。不提供堂食的商家須在主頁設置“無堂食”標識。
4.做到規范加工制作,不得在加工操作區外加工食品,不得委托其他經營者代工,不得使用異常原料,定期維護設施設備。倡導商家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公開食品加工制作過程。
5.做到包裝和配送防污染,使用符合標準的包裝材料,保證封口開啟后無法復原(即規范使用“食安封簽”),自行配送須培訓人員,委托配送須審核資質并監督其按要求貯存。
外賣配送環節:把好“三道關”,確保途中安全
1.把嚴“健康關”:配送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依法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2.把嚴“過程關”: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并定期清洗消毒;確保配送過程中食品的溫度、時間符合要求,避免食品腐敗變質。
3.把嚴“交付關”:保持配送容器清潔,提倡“無接觸配送”,確保食品在送達時包裝完好(封簽完整)。
廣泛社會參與:人人都是“監督員”
柳州市市場監管局鼓勵社會各界共同監督,構建社會共治格局。通過加強行業自律,宣傳政策法規,發揮媒體輿論監督作用,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網絡餐飲消費環境。
下單前“四看”:看資質(證照)、看標識(無堂食/明廚亮灶)、看名稱(門頭是否一致)、看評價。
收貨時“一查一拒”:查封簽是否完好,完好則收,破損可拒收。
遇問題“三步走”:截圖留證 → 平臺投訴 → 撥打12315舉報。
外賣騎手隨手拍:遇到食材變質、加工不規范、場所衛生差等問題隨手拍,反饋平臺或監管。
“避坑”提示:優先選擇“明廚亮灶”和信用好的商家。
監管“嚴”字當頭:后果很嚴重
柳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執法,重點打擊“幽靈外賣”、資質造假、委托代工等違法行為。
最高罰款:商家使用虛假資質入網,最高可處20萬元罰款;平臺違規,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
處罰到人:對故意違法、性質惡劣的,不僅罰單位,還可對主要負責人處以其上一年度收入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跨域監管:實行“住所地管轄為主、違法行為發生地省級管轄為輔”原則,破解跨地域監管難題,無論商家“藏”在哪里,都能被精準鎖定。
市場監管部門也請全市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對照新規,自查自糾,誠信經營,共同守護龍城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廣大市民群眾如發現網絡餐飲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可立即撥打12345、12315投訴舉報!
來源 | 今報記者廖艷明 通訊員段世勛
值班編輯丨王 韜
值班主任丨陳 楓
總值班丨李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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