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濟寧市網絡問政平臺留言,反映其在嘉祥龍城華府(龍城御園)小區購房過程中遭遇的一系列問題,涉及開發商逾期交房、房屋質量不合格以及拒不履行違約責任等情況。
據該網友介紹,其于2023年11月購買了該小區的商品房,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交房時間應為2025年6月,然而開發商實際交房時間卻延遲至2026年1月,逾期長達7個多月。開發商方面稱,因2021年至2023年1月受不可抗力影響,需停工180天。但網友指出,自己購房時間為2023年11月,影響的時段發生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與此次購房及交房周期并無關聯,開發商以此為由強行計入不可抗力、免除自身違約責任,屬于不合理免責、違規違約行為。
在協商違約金支付問題時,開發商提出以1年物業費抵扣違約金,該網友當場明確拒絕。但截至目前,開發商仍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也未給出任何有效的解決方案。
除了逾期交房問題,房屋質量也令人堪憂。房屋交付時為毛坯狀態,未進行任何裝修。然而,一場雨過后,臥室與露臺之間的墻體便出現大面積返潮、滲水現象,滲水痕跡十分明顯,這表明外墻及露臺防水存在嚴重問題,根本不滿足正常交付使用標準。
網友向開發商報修后,開發商的維修卻只是敷衍了事。僅在外墻保溫層切一道縫、塞入少量防水布、簡單做表面防水處理,并未從露臺根部、墻體交接處等滲漏源頭進行徹底處理,這種治標不治本的方式無法解決滲漏問題,給房屋留下了嚴重的質量隱患。
面對這些問題,該網友提出了明確訴求:認定開發商逾期交房違約事實成立,取消其不合理的疫情不可抗力扣除,嚴格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標準,足額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責令開發商對房屋露臺、外墻、保溫層滲水問題進行徹底排查,出具符合規范的處理方案,并按規范根治維修,確保不再滲水,達到合格居住標準;同時,要求開發商承擔因房屋質量問題和逾期交房給自己造成的全部損失。
網友已懇請相關部門依法監督、核查處理,督促開發商履行合同義務及房屋保修責任,切實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截至發稿前,相關部門暫未作出回應。
![]()
![]()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