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廣西桂林市消防救援局的一則公告介紹,根據國家體制改革部署要求,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隊已加掛“桂林市消防救援局”牌子,為更好服務保障桂林市經濟社會發展,依法履行職責使命,現決定自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啟用“桂林市消防救援局”印章。各縣(市、區)消防救援大隊同步啟用駐地“消防救援局”印章。
澎湃新聞注意到,今年2月到3月,多地消防救援機構宣布啟用新印章。
如浙江紹興市消防救援局公告稱,根據國家消防體制改革部署要求和消防救援隊伍“三定”落編有關規定,為更好服務保障紹興市經濟社會發展,依法履行職責使命,按照上級通知要求,自2026年3月2日起,啟用“紹興市消防救援局”印章。各區、縣(市)消防救援大隊同步啟用駐地“消防救援局”印章。
江蘇鎮江市消防救援局也表示,根據國家體制改革部署要求,鎮江市消防救援支隊已加掛“鎮江市消防救援局”牌子,為更好服務保障鎮江社會經濟發展,依法履行職責使命,自2026年3月1日0時起,鎮江市消防救援支隊及丹陽市、句容市、揚中市、丹徒區、京口區、潤州區消防救援大隊正式啟用駐地“消防救援局”印章。
早前,按照國家消防救援局黨委工作部署,2024年6月28日上午10時,全國縣級消防救援局統一掛牌。至此,全國對應行政區劃設置的消防救援總隊、支隊、大隊加掛消防救援局牌子工作全部完成,31個省級、407個市級、2756個縣級消防救援局掛牌。
當時,國家消防救援局局長周天指出,加掛駐地消防救援局牌子,有利于健全完善“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有利于推動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對于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隊伍各級要更加扎實履行法定職責,主動融入大安全、大應急框架,積極承擔屬地消防監督管理職責,規范建設管理地方政府專職消防隊伍,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等。
從總隊及以下消防救援隊伍加掛駐地消防救援局牌子,到近期啟用“消防救援局”印章,傳遞什么信號?
就在3月19日,微信公眾號“福建消防”刊文介紹,加掛牌子后,各級消防救援隊伍將更好地融入當地黨委政府工作大局,承擔屬地消防監督管理職責,規范建設管理地方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全面落實消防執法規范化建設,推動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更好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在權責方面,“總隊/支隊/大隊”是垂直管理的延續,“消防救援局”是政府行政機構的法定身份,實行一套機構、兩個名稱,對內仍稱XX支隊或XX大隊。對外公文(請示匯報、通知、函等),執法(監督檢查、行政審批、火調、行政處罰等),簽約(采購、合同、信息發布等)統一使用“局”并啟用新章。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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