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上海市徐匯區的鄧女士近日突發腦梗,在其父母已經去世、沒有配偶和子女的情況下,臨時監護成了一個現實的問題。徐匯區民政局及時明確由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承擔起臨時監護責任。
之后,鄧女士經搶救無效逝世。她賬戶里留下近600萬元的拆遷補償款,因生前沒有留下遺囑,當地居委會向法院申請指定民政局作為遺產管理人。昨天(3月31日),該案在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本案引起網友的關注和討論:獨身人士突發重病怎么辦?萬一不幸去世,遺產又該如何處理?
獨身女子突發腦梗
居委會依法擔任臨時監護人
鄧女士生前租住在上海市徐匯區百色路一個小區,今年二月她突發腦梗,昏倒在出租屋內。房東和當地居委會一起把鄧女士送到醫院,經診斷,她是二次腦梗。由于鄧女士是獨身一人,父母已過世,無配偶、無子女,醫院救治工作面臨無人簽字的困局。
為破解這一難題,當地民政部門迅速指定鄧女士戶籍所在地的華涇鎮印象旭輝居委會,作為其臨時監護人——這是順利開展救治工作的重要前提。上海市徐匯公證處主動對接華涇鎮政府,聯合推進相關工作,于3月5日出具了徐匯區首份“臨時監護人”公證書,正式確認印象旭輝居委會的臨時監護人身份。
徐匯區華涇鎮印象旭輝居民區黨總支書記田佳介紹,拿到“臨時監護人”公證書后,居委會立即指定專人負責鄧女士的救治事宜:及時與醫院對接溝通救治方案,為其聘請護工照料生活,同時對救治中的每一筆開支進行詳細記錄。“我們給她辦相關的公證、鑒定這些費用的支出,每一筆支出都是記錄在案的。”
上海市徐匯區華涇鎮社區服務辦公室主任王睿坦言,即使有了“臨時監護人”的公證書,后續相關事宜的辦理仍面臨不少阻礙。“比如幫她補交社保,查詢她的銀行賬戶,以臨時監護人的名義,去跟醫院溝通落實協議簽字的時候,會遇到一些阻礙。”
為徹底解決監護權責問題,保障鄧女士的合法權益,印象旭輝居委會隨后向法院提交了成為“指定監護人”的申請。3月11日,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正式指定該居委會為鄧女士的指定監護人,為其后續救治、照料等工作筑牢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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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涇鎮印象旭輝居委會社區干部探訪鄧女士
無繼承人無遺囑
法院指定當地民政局管理遺產
3月19日凌晨,鄧女士經搶救無效去世。華涇鎮司法所、居委會、公證處共同清點了鄧女士的遺物,未發現鄧女士生前留下遺囑。她賬戶里留下了近600萬元的拆遷補償款,對于該筆財產的身后處置,鄧女士也未留下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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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女士離世后,華涇鎮印象旭輝居民委員會作為利害關系人,向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申請指定徐匯區民政局作為鄧女士的遺產管理人。
3月31日下午,徐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居委會出示證據,證明鄧女士離世時沒有法定繼承人,法院當庭宣判,指定上海市徐匯區民政局作為遺產管理人。
上海市徐匯區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趙曉冰稱,成為鄧女士的遺產管理人后,他們將依法依規處理鄧女士的遺產、債權債務等問題。“擔任鄧女士的遺產管理人后,首先會向社會公告,表明根據判決已擔任鄧女士的遺產管理人。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有債權債務人,可以通過訴訟或其他方式來解決債權債務問題。同時也會查明被繼承人到底有哪些遺產,并制作遺產清單。”
法律明確
這兩種路徑指定監護人
從生病、住院到離世,獨身的鄧女士所面臨的一系列問題,引發不少關注。上海市徐匯區公證處主任潘浩介紹,最近來咨詢的獨身人士明顯增多。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王建芬介紹,獨身人士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有兩種路徑指定監護人:
一種是意定監護,也就是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
另一種是公職監護,也就是當沒有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時,由民政部門或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擔任監護人。
王建芬表示,“我們想呼吁,獨身人士在意識清醒時,應提早安排好自己的生前身后事。比如選取自己信任的親友或專業第三方機構,簽訂意定監護協議書,明確醫療決策、人身照顧、財產管理等方面的權限;也可以提前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或與他人訂立遺贈撫養協議,列明自己的財產清單,做好遺產管理人指定等相關安排,提前規劃好自己的身后事。”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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