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權威發布丨渠縣縣委原副書記徐遠航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達州市委批準,達州市紀委監委對渠縣縣委原副書記徐遠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遠航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承攬、征地拆遷、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徐遠航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達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達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徐遠航開除黨籍處分;由達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達州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