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演員布某醉駕致1人死亡獲刑,此前因吸毒被拘)
據紅星新聞報道,2024年12月,演員布某喝酒后超速駕車,將逆向行走在機動車道上的行人海某撞死。事故發生后,布某打電話報警并撥打120。去年3月,布某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諒解協議。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一審法院內蒙古自治區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布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一審法院判決書顯示,1994年出生的布某是內蒙古自治區鄂倫春自治旗一名演員,此前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5天,還曾因無證駕駛被行政拘留1天。
檢察機關指控,2024年12月22日凌晨,布某酒后駕駛汽車,與逆向行走在機動車道上的行人海某發生碰撞,造成行人海某受傷,送醫后死亡。發生事故后,布某打電話報警并撥打120電話,在現場等待交警,并如實供述犯罪經過。
后經鑒定,布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85mg/100mL,機動車行駛速度為83km/h。
海某因碰撞致顱骨骨折、顱底骨折、腦干腦室出血,腦功能障礙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布某酒后駕駛機動車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未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海某未在人行道上行走,承擔次要責任。2025年3月,布某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諒解協議。
一審判決書顯示,布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均不持異議,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布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與行人發生碰撞致一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發生交通事故后,被告人主動報案并在現場等待,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于自首,可從輕處罰。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理。被告人布某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賠償協議并取得諒解,對其可酌情從輕處罰。
一審法院以被告人布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