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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關于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發展遇阻的報道有很多,梳理后發現,多問題涉及政府相關部門,如公園所在地東莞市樟木頭鎮、東莞市林業局等。
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一個國家級森林公園與地方政府之間矛盾不斷呢?
地方林業部門不承認國家森林公園的合法性
1999年,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還是一座荒山。東莞商人黃淦波與公園所在地樟木頭鎮石新村委會(今石新社區)簽訂了《東莞觀音山森林公園聯合開發合同書》,以合作開發之名將觀音山森林公園承包經營,合同約定開發期限為50年。
隨后,黃淦波注冊成立了東莞市觀音山森林公園開發有限公司,以企業運作的方式開發建設并經營觀音山森林公園。
2000年5月,觀音山森林公園正式掛牌,門票定價為1元。
2001年10月,廣東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就東莞市民族宗教局報送的《關于重建樟木頭觀音寺的請示》作出批復,同意在觀音山森林公園內觀音寺舊址范圍內重建觀音寺,并稱這是“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滿足信教群眾過宗教生活的需要”。
這時,觀音山森林公園的名氣開始逐漸提升,公園的門票也漲價為5元了。據經濟學家計算,游客在旅游景點里面每花1塊錢,在公園外面就會帶動11塊錢的消費。黃淦波興奮地說,觀音山的建設和發展為當地經濟社會必將作出積極貢獻。
進入2002年之后,觀音山森林公園的發展開始提速。
2003年,看到觀音山森林公園發展趨好,當地政府提出要收購觀音山。被黃淦波拒絕。
自此,觀音山森林公園與當地產生了矛盾。村民違法毀林、違法設卡阻擋游客等現象開始發生,并愈演愈烈。
2005年,原國家林業局批準觀音山森林公園正式命名為“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可是樟木頭鎮政府和東莞市林業局并不承認這一榮譽,稱申請程序違法,并在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上層層設卡。
門票風波:先是不讓收門票,后是不讓漲價
進入2006年,觀音山森林公園的發展不斷攀升。這時,樟木頭鎮政府再次提出收購觀音山森林公園。
2006年6月8日,樟木頭鎮政府發文,一方面高度肯定公園取得的成績,另一方面又以民營企業不宜經營森林公園為由,提出收購觀音山。鎮政府相關負責人口頭傳達“領導”指示,收購價為3000萬元。而當時,黃淦波的投入已超過1億元。
收購未果的情況下,2007年1月,東莞市政府辦公室在沒有征求觀音山公園意見,也沒有任何針對性的經費保障措施和實施方案的情況下,下發了《關于公園免收門票有關問題的通知》,猝然通知觀音山免收門票。門票是觀音山的主要收入來源,一旦斷絕收入來源,公園勢必陷入絕境。經公園力爭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干預下,停售4個月門票后,于當年5月又恢復了門票合法經營權。
2010年后,隨著物價、員工工資等上漲,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向東莞市物價局、發改局等職能部門上書,申請取消公園門票政府指導價,實行市場調節價,但均被否定。
2014年11月4日,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觀音山森林公園門票價格管理的有關問題的復函》稱,不同意放開觀音山森林公園門票價格,繼續執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黃淦波表示,國家曾要求縮小政府定價范圍,實行公開透明的市場化定價,有利于維護生產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合理的價格信號促進市場競爭,破除壟斷,撬動社會資本投資,以結構性改革的成效推動轉方式、惠民生。觀音山申請取消政府指導價,符合國家鼓勵民營企業投資旅游業的政策和市場規律,也符合當地市政府提出的為企業松綁、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的要求。
改造提升基礎設施遇阻,建個廁所真難
近年來,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積極謀劃轉型升級。2014年底,公園響應國家相關部門政策,為提高公園旅游服務水平,進行了旅游公廁的建設。
2015年1月,樟木頭鎮政府給公園方下達違法用地整改通知書,稱公園內正在建設的附屬設施屬于違法用地。
黃淦波稱,當時,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年接待游客近百萬人次,建園之初建設的旅游廁已無法滿足游客的如廁需求。
然而,樟木頭鎮政府不聽任何解釋。于2015年12月17日約談公園負責人,以“觀音廣場旅游廁所為違法用地”為由,要求公園立即拆除該旅游廁所。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將蓋有東莞市旅游局公章的關于公園旅游廁所3年建設規劃的函件遞交給樟木頭鎮政府后,新建的旅游廁所才免遭拆除。
《東莞日報》稱,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觀音廣場旅游廁所堪稱全市最大的廁所,特別豪邁、大氣、開闊。廁所外觀像一座大樓,分為3層,建筑面積為1500平方米,總廁位為300個,男廁內廁位120個,女廁內廁位180個。在人流旺季,能發揮出巨大的能量,可以滿足廣大游客的如廁需求,不會有如廁難的、排長隊的尷尬。
建設防火通道遇執法,專家稱:行政執法不作為
國家森林公園依法應當配備必要的防火通道與設備。為此,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決定對“飛云頂”原有道路進行硬化處理。
2017年,觀音山森林公園在保護森林生態的原則上,對“飛云頂”原有道路路面進行了縮窄硬化,并在道路周邊的低洼地域和裸露地塊修建了蓄水池。這次修建,公園既未破壞林木,又很好地履行了保護森林生態之責。
然而,由于修建防火通道和蓄水池,觀音山森林公園先后接到東莞市林業局做出的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2018年3月27日東林罰決字[2018]第6號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觀音山公園“于2017年6月開始,擅自在石新社區‘飛云頂’(土名,如今的吉祥大道)山頭的林地上挖山開路和挖水塘。經鑒定,占用林地面積共5970.50平方米,該行為已經構成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違法行為,違法程度較重。”
東莞市林業局堅持稱這是占用林地的行為,并根據有關規定對觀音山公園進行了頂格處罰——處非法改變用途林地每平方米30元,共計179115元的罰款。
可是,相關法學界專家結合相關材料經分析論證后一致認為,本案存在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屬于典型的選擇性執法,相關部門帶有明顯的報復執法色彩的行為,是故意打壓民營企業。
因為,吉祥大道是歷史上早已形成的,一直在使用,路上也沒有樹木生長。并且,根據谷歌地圖查詢獲知,谷歌地圖于2003年12月25日、2009年11月1日拍攝的影像均顯示,觀音山公園內“吉祥大道”確為一條道路,沒有林木覆蓋的跡象。
公園驚現多處豪華墳墓,園方投訴無門
2017年,北青網-北京青年報報道稱,有游客在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園內發現有“豪華墳墓”,“很煞風景”。對此,公園管委會主任陳景表示,這些私建墳墓已存在多年,系當地村民私建,管理人員對村民勸說、制止后,仍無法制止他們私建墳墓。
尤其是在水庫旁的山體上有一座圓形“豪華墳墓”坐落其間,占地近400平方米,頗具規模,墓前還放有兩大水缸,十分氣派。此外,在另一座山頭上,還有疑似用石塊建成的多個墳墓群。
觀音山森林公園存在“豪華墳墓”的現象被媒體曝光后,東莞市林業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很快回應:當前正處于前期調查階段,不能透露太多的具體細節。此后,一直也沒有公布調查結果。
有關評論人士認為,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對于這種明晃晃的違法行為,東莞市政府有關部門有義務行使執法權,以制止違法,恢復生態,捍衛法律秩序和公序良俗。讓人失望的是,雖然有景區管理機構的多次投訴,但東莞市政府和樟木頭鎮政府置若罔聞,這個態勢,才是公園內違法建筑經年不斷的真正源頭。如果說興建豪華墳墓的人是懷著愚頑心理與叢林心理在公然違法建設,那么東莞市執法部門對這些行為的熟視無睹,則是官僚主義、地方保護主義對公權的褻瀆。
不得不提的三項工程穿越觀音山森林公園
“三項工程”對觀音山森林公園生態環境、旅游形象等造成嚴重損害。按照時間排序,分別為南方電網高壓輸電線路、中石油“西氣東輸”二線廣深支干線、從莞高速清溪支線工程。
南方電網東莞供電局等單位5組高壓輸電線路穿越觀音山架設線塔工程。2002年起,廣東電網東莞供電局等單位未經公園同意情況下,違法私自在觀音山公園內毀林施工,架設高危險設施的高壓線塔。
中石油“西氣東輸”二線廣深支干線以填埋的方式穿越森林公園。2010年3月,觀音山公園收到中石油西氣東輸二線廣深支干線穿越觀音山的文件,文件顯示,這一輸氣管道將通過打通隧道的方式穿越公園核心區。這種穿越路由將以毀壞大片森林為代價。
從莞高速清溪支線工程以打通隧道的方式穿越森林公園。2008年11月, 東莞市新遠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給公園來函告知:從莞高速公路東莞段(含清溪支線)將以地下隧道(長3215米)的形式穿越觀音山公園。
黃淦波表示,這些工程均屬故意而為之,也就是說,規劃本身是可以避免穿越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或者說規劃根本就沒有穿越觀音山森林公園,而是在施工過程中人為穿越的。以西氣東輸支干線為例,環保部環審〔2008〕318 號文件明確表示,西氣東輸二線工程廣深支干線自觀音山公園西側邊緣通過,線路不直接穿過觀音山公園,但省環保廳現場檢查時發現,該支干線已變更為“以大開挖方式”穿越觀音山森林公園,線路變更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屬違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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