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由中國版權協會主辦、國家版權創新基地協辦的“NFT數字藏品著作權問題研討會”在京召開,這也是NFT數字藏品行業發展以來首個以版權為主題召開的行業研討會。
會上,眾多專家、學者、法律從業者提及最多的就是NFT數字藏品的版權確權問題,在NFT數字藏品發行火爆的背后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版權問題沒有得到很好的關注和重視,大量版權合規問題亟待厘清、規范。
那么,在這個過程中,做為NFT數字藏品的發行主體,發行平臺應當扮演什么樣的角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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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加密研究院發布的《國內數字藏品平臺綜合實力百強榜(六月份)》數據來看,目前,我國NFT數字藏品相關平臺已經超過800家,單月誕生平臺超過100家,數字藏品創新創業熱度依舊高漲,但行業風光的背后卻是版權侵權頻發,作為第一責任主體的NFT數字藏品發行平臺并沒有盡到平臺應盡的審核義務。
在此次的研討會上,我國首例關于“NFT”的侵權糾紛案件的主審法官,杭州互聯網法院互聯網審判二庭副庭長葉勝男法官結合“胖虎打疫苗”案例,從司法審判角度針對NFT數字藏品發行中的版權問題進行了分析。她指出,在去中心化的環境或背景下,如果發行平臺對于權利作品的審核都沒有盡到自己應盡的注意義務,這種商業模式是不是會被徹底顛覆值得深思。而且如果平臺沒有履行自己相應責任,輕易會出現倒閉這種情況的話,最終承擔損失的都是廣大的用戶。因此, 應該賦予發行平臺一般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唯以限制他的責任才是比較合適的。她建議相關數字藏品發行平臺切實履行好平臺主體責任,防止侵權行為發生。
據了解,4月20日,我國首例關于“NFT”的侵權糾紛案件在杭州互聯網法院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判決被告立即刪除涉案平臺上發布的“胖虎打疫苗”NFT作品 ,同時賠償版權方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合計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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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于NFT數字藏品平臺,對于版權方來說,確保自身的版權不侵權是他們最關心的,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總經理室版權運營中心主任嚴波在會上表示,“數字藏品作為一個新生事物發展迅猛,雖然相關行業規范,包括數字規范、法律規范都還在探討和完善之中,但無論技術發展到什么程度著作權法的基本原理都是適用的。NFT只是個工具,它不會改變也不能改變著作權法下的基本性質,仍應在著作權等法律的框架下合規發展。”
為此,嚴波建議通過區塊鏈技術進行版權存證,實現初步確權,并與最高院正在推廣的電子取證結合,整個能形成一個更加合理的完整的版權保護的聯動機制,從使用、開發、維權、調解到交易的整個全產業鏈的技術解決方案。
版權確權不是一個新問題,但應用到新興的NFT數字藏品行業來看,確實遇到了不少新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二級高級法官秦元明在研討會上表示,“在司法實踐中電子證據是法定的證據類型之一,人民法院對待區塊鏈的取證、存證一直采取的是積極開放的態度,一直鼓勵當事人能夠采取這樣新的技術去舉證,提高舉證能力,也出臺了多部司法政策,希望能夠通過區塊鏈取證來解決制約司法高質量發展,像取證難這樣一些瓶頸問題。允許當事人通過區塊鏈等方式保存固定和提交證據,有效解決知識產權權利人舉證難的問題。”
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叢立先教授也認為,“數字作品發行平臺最主要的,也是最核心的法律責任就是版權法律責任,這是發行平臺要前置考慮的基礎問題。無論是數字作品的自身交易平臺交易,還是第三方交易服務平臺進行交易,它實際上已經進行了類似于作品出版發行的交易,都要納入我們國家網絡出版的監管范圍,都要在現有法律框架內合法經營。發行平臺要承擔起技術性安全責任、網絡信息安全責任、金融安全的法律責任。因此,也要對發行的數字作品做好如下三大保證,即權屬真實性保證、自身價值的保證和交易安全的保證。
那么,如何才能確保NFT數字藏品的確權得到落實呢?與會者表示,在現有法律及技術基礎上,必須要充分發揮市場的力量,鼓勵有法律資質的第三方專業平臺或者專業機構參與,幫助當事人利用區塊鏈取證、存證,不斷提高區塊鏈存證、取證的客觀性、準確性和科學性,這樣才能確保發行平臺的合規合法,確保版權人的版權不被侵權,減少侵權風險。
在這方面,北京中版鏈科技有限公司創新研發中心負責人田新文以國家區塊鏈創新應用試點項目——“中國版權鏈”為例,介紹了區塊鏈技術在版權確權、版權保護以及NFT數字藏品發行領域的應用情況。他指出,“區塊鏈技術在版權領域具有非常豐富的應用場景,通過區塊鏈技術可以很好地解決版權確權問題,提高確權維權的效率,極大降低版權保護和版權交易的成本,實現法律與科技的完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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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更多的版權方,平臺方入局NFT數字藏品,NFT數字藏品的使用場景也愈發廣泛,萬物皆可NFT數字藏品,但繁榮發展的背后,知識產權侵權等隱患也逐漸暴露。6 月 30 日,在中國文化產業協會牽頭下,近 30 家機構聯合在京發起《數字藏品行業自律發展倡議》。此次,由中國版權協會主辦、國家版權創新基地協辦的“NFT數字藏品著作權問題研討會”將在版權存證、認證、確權問題上給予明確,平臺的發展必須確保對于權利作品的審核沒有版權侵權,必須要盡到自己應盡的審核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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