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一位六旬老人,在菜市場走路買菜時,
踩到了菜市場內的垃圾,不慎摔傷住院,
經過鑒定,屬于十級傷殘,
為此她找到菜市場索要補償20.3萬元,
認為自己之所以受傷,就是因為菜市場沒做好地面清潔工作導致的,
所以要讓菜市場負責。
可沒想到,菜市場的負責人不僅直接拒絕,還嘲諷老人讓她有點道德底線吧。
于是老人將菜市場方面起訴至法院。
法院經過審理做出了判決,雙方都沒有異議,
可是卻被網友調侃:原來那位老人不是去買菜的,而是去取錢的,會保留證據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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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回顧。
事發當天,62歲的王女士,在去到學校接完孫女后,就帶著孫女一起去崇川區的菜市場買菜,準備讓孫女自己選擇愛吃的菜。
一路上二人說說笑笑,很快就到了菜市場,王女士不斷地指著菜,詢問著孫女想不想吃,一片慈和的景象,很是讓人羨慕。
可誰料,在走到蔬菜區時,王女士一個沒注意,踩到了一個垃圾上,身體不由自主的就滑到了。
王女士嘗試著自己起來,可是奈何根本起不來,孫女力氣太小,也根本攙扶不起來。周圍的菜販子們,或許是擔心自己的醫學知識不足,害怕好心扶起,反倒加重王女士的病情,所以一時之間,竟然無人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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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女只能拿起手機報警求助,民警到來后,先是將王女士送往了醫院救治,之后又對現場進行了拍照和取證。
王女士這一去醫院,就是10天,在這期間還進行了手術,原來她摔那一跤可不輕,造成了右橈骨遠端骨折、牙齒損傷,右腕關節功能障礙,經過鑒定,屬于10級傷殘。
出院后,王女士認為自己之所以摔傷,完全是菜市場的管理方不作為,賣菜的商家和買菜的人垃圾亂扔,無人清掃或者清掃不及時,于是她在出院后,找到菜市場的負責人,討要一個說法。
沒想到菜市場的負責人完全不認賬,王女士的摔倒與他們無關,
因為他們不僅在入口處放置了注意地滑警示標識,
還在每條通道均鋪設“注意地滑”的地磚,
同時還通過廣播提示行人注意安全,
此外還有專門的保潔人員進行清理。
如此多的保障,他們已經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王女士摔倒,就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
之后菜市場的管理者,還嘲諷老人讓她有點道德底線吧,不要總想著訛人。
見菜市場如此態度,王女士很是氣憤,尤其是對方那副你奈我何的表情,讓王女士徹底失控,在咨詢了律師后,她將菜市場方面起訴至崇川法院,要求對方賠償其人身損害損失20.3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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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告上法院。
在庭審上,菜市場方面辯稱,他們沒有過錯,警示標牌和廣播他們都做了,王女士之所以摔倒,除了大意之外,就是因為她穿著高跟拖鞋,這存在明顯的安全問題,王女士不應該向他們索要賠償,而應該去找拖鞋的生產廠家那邊。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女士當日腳穿后跟約3厘米的平底拖鞋,系夏日正常穿著,無因果關系,不是其摔倒的原因,真正導致她摔倒的是未及時處理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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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菜市場做了保護措施,但事發時地面殘留垃圾未被及時清理,菜市場對市場內的清潔管理明顯存在較大瑕疵,構成未完全履行安全保障義務,需承擔侵權責任。
王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行走時未充分注意地面情況,本身也存在過錯。
最終法院判決,雙方各承擔50%的責任,菜市場方面賠償王女士8.6萬余元。
面對著這樣的判罰,王女士也是見好就收,沒有繼續要求更多補償。菜市場方面認識到了自己管理的漏洞,對于賠償金也是認可的。所以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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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結語。
此案給公共場所管理者和消費者都提了個醒,
公共場所管理者不要以為設置警示就可以免責了,還要通過動態管理,如及時巡查、清理等方法消除風險。
消費者在走路的時候,一定要小心腳下,如果發生了意外事情,那么一定要保留證據,最好先報警,因為最有說服力證據,就是警方的取證,這樣一來,在遇到后續糾紛的時候,也能夠保證自身的權益。
最后跟大家探討下,如果在小區里摔倒,ka丟了兩顆牙,那么物業有責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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