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思如
離婚冷靜期實施五年,協議離婚的夫妻少了,但家暴、轉移財產、甚至命案卻多了...
在此次兩會上,政協委員蔣某建議刪除離婚冷靜期條款:“這是用極少數人的問題,綁架了絕大多數人的自由!”
這個看似“勸和”的政策,為何成了弱勢群體的噩夢?
離婚冷靜期:捆綁一個月,矛盾更爆炸
“冷靜期”的初衷是防止沖動離婚,但現實卻狠狠打臉——離婚的夫妻,大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強制捆綁一個月,反而讓矛盾激化!
案例1:冷靜期成“暴力升級期”
全國婦聯統計,2022年超60%的家暴受害者,在冷靜期內遭遇更嚴重的暴力。甚至有人在第13天當街殺害妻子。
那些想逃離魔爪的人,被法律硬生生按回了火坑。
案例2:轉移財產、偽造債務的“黃金期”
冷靜期成了某些人鉆空子的窗口。弱勢一方不僅離不了婚,還可能被偷偷轉移財產、背上偽造債務,最后人財兩空。
網友怒吼:“離婚冷靜期保護的不是婚姻,是惡人!”
數據真相:離婚率沒降,結婚率崩了
表面看,協議離婚比例從86.1%降到71.94%,但訴訟離婚卻從13.9%飆到28.06%。
說白了,想離的人照樣離,只是從民政局轉戰法院,多花一兩年時間和律師費。
更扎心的是,結婚率從2017年的7.7‰暴跌到2024年的4.3‰,生育率更是腰斬。
年輕人怕了:進門容易出門難,誰敢結婚?
離婚冷靜期就像賣東西“概不退換”,誰還敢買?
法律的雙標:結婚自由,離婚卻要“冷靜”?
結婚只需幾分鐘,離婚卻要過五關斬六將——結婚自由無限暢通,離婚自由卻層層設卡,這公平嗎?
老百姓的困惑:
- 同居不用冷靜,結婚不用冷靜,生娃不用冷靜,偏偏離婚要冷靜?
- 法律憑啥默認成年人“不成熟”,連離婚決定都要被監管?
某律師表示:“我從業十年,沒見過一起‘沖動離婚’成功的。成年人自己會冷靜,不需要法律強按頭!”
底層人的無奈:離不起的婚,逃不脫的命
對底層百姓來說,離婚冷靜期不僅是時間成本,更是生存危機。
1. 窮人打不起官司
訴訟離婚耗時一兩年,律師費動輒上萬。普通人耗不起,只能忍氣吞聲。
2. 農村婦女的絕望
農村婦女作為弱勢群體,很難維權。冷靜期內,丈夫可能賣掉田地,女方離婚后連住處都沒了。
3. 996打工人的困境
夫妻倆若都是“996”,連見面時間都沒有,離婚冷靜期反而成了冷暴力的延續。
刪條款只是開始,更要搬走三座大山
社會的病灶在于:年輕人不婚不育,根子在996、35歲歧視、養不起娃!
試問:
- 夫妻天天加班到半夜,哪來的時間生孩子?
- 35歲失業危機當頭,誰敢結婚生子?
- 工資追不上房價,奶粉錢都掏不起,談什么幸福?
這才是真問題!
不解決這些,光靠離婚冷靜期“黏合婚姻”,簡直是皇帝的新衣!
法律本該保護弱者,如今卻成了捆住他們的繩索!
我們呼吁:
- 刪除離婚冷靜期,還成年人自主權!
- 打擊家暴、嚴懲轉移財產,保護弱勢群體!
- 落實8小時工作制,打破35歲歧視,讓年輕人敢結婚、敢生娃!
最后說一句實話:
如果婚姻是圍城,至少該讓人自由進出。堵死出口的圍城,遲早變成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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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如哲思
關注普通人的「生存處境」,思考更好的「人生出路」。作者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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