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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賈特律師
本文共計1714字,閱讀需耗費5分鐘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確認勞動關系的最核心的前提,只有成功確認勞動關系,才能夠基于勞動關系主張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但現實中,很多企業沒有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限不夠,導致確認勞動關系成為“老大難”,很多勞動者因此損失巨額補償或賠償金,本文筆者結合辦案經驗,為大家羅列確認勞動關系最常見的十大證據,期待對您有所幫助。
1、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系最直接、最權威的證據。即使勞動合同過期未續簽,只要用人單位繼續用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實際用工的,視為事實勞動關系。
2、工資流水、工資條等工資支付憑證
工資支付憑證是證明勞動關系的重要證據。銀行流水、工資條(需顯示用人單位名稱)、微信/支付寶轉賬記錄等,均可作為勞動報酬支付的證明。有時工資條中還清楚地寫明了勞動者的工齡及工齡工資。《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中也提到,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是確認勞動關系的重要依據。
3、社保繳納證明、納稅記錄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或個稅,是證明勞動關系的重要憑證。勞動者可以通過人社局打印社保繳費證明,或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查詢收入納稅明細。
4、工服、工牌、出入證、獎懲榮譽證書
印有用人單位標識的工作服、工牌、出入證,以及用人單位頒發的獎懲榮譽證書,均可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隸屬關系。《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證件,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以上證據是勞動者最容易獲取的證據材料之一。
5、QQ、微信、釘釘、企業微信工作溝通記錄
與用人單位或同事的工作溝通記錄,尤其是涉及工作安排、任務分配、工作匯報的內容,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系的輔助證據。
6、OA系統辦事或請假記錄、請款或報銷憑證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OA系統中辦理的事務、請假記錄,以及請款、報銷憑證等,均可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用工關系。但是要注意及時取證,必要時錄屏,因為很多勞動者在離職時,用人單位會消除OA記錄,也有的平臺會定期清空或封存相關信息。
7、錄取、入職、轉正通知與薪資確認書
用人單位在招聘過程中向勞動者發放的錄用通知書、入職登記表、轉正通知,以及薪資確認書等文件,均可作為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勞動者可以有意識地將相關信息留存,平時作為紀念,若遇到勞動糾紛則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8、打卡與考勤記錄、加班通知
《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考勤記錄是確認勞動關系的參考憑證。勞動者的工作打卡記錄、考勤記錄,以及用人單位發送的加班通知等,可以證明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用工管理。
9、公司官網或微信公眾號中關于勞動者的信息
如果用人單位在官網或微信公眾號中發布了與勞動者相關的信息(如工作成果、事跡報道等),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系的輔助證據。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材料系間接證據,應當結合其他證據共同證明勞動關系。這些材料比較容易隱藏刪除,要注意及時取證。
10其他勞動者證言
考慮到其他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關系,這類證據在獲取時往往具有一定的難度,但現實中證人證言的運用仍較為常見。此外,若相關證人可以出庭作證,則采納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勞動者需注意提前保留以上證據,尤其是書面證據和電子數據。但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絕非僅有以上,筆者只是結合工作中較常遇到的為大家作以羅列。如果用人單位有未簽訂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或未依法繳納社保等違法行為,勞動者應做足充分準備,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訴訟途徑,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咨詢律師或專業法律人士。記住,及時保存證據是維權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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