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執就拘留!
近期,信宜法院連續突破兩起“骨頭案”。對兩起案件的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以雷霆手段彰顯司法威嚴,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案件順利執結,切實維護了法律尊嚴和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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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司法利劍顯威力
2017年,石某承攬了被執行人黎某的工程。工程完工后,雙方于2022年8月進行結算,黎某確認尚欠工程49500元。此后,石某多次追討,黎某僅支付7400元,剩42100元一直未付。無奈之下,石某于2023年9月訴至信宜法院,要求黎某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經信宜法院委托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并申請司法確認,但黎某再次失信,未按協議履行。石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干警發現黎某竟通過他人微信轉移收入,企圖逃避執行。2025年4月,執行干警果斷出擊,依法對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當冰冷的手銬銬在手腕上時,黎某慌了神,急忙聯系家屬籌款。當晚,黎某的家屬帶著現金來到法院,一次性付清了欠款。鑒于黎某到案后積極履行義務且認錯態度誠懇,法院決定對其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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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沖突致刑賠,執行攻堅促和解
2022年2月,申請執行人阿慶與被執行人阿周這對叔侄因道路糾紛發生激烈爭吵,進而演變為肢體沖突。沖突中,阿周將阿慶及其妻子歐某打傷,經鑒定,阿慶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歐某為輕傷二級。信宜法院經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阿周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判決阿周及其兩個兒子阿富、阿華共同賠償阿慶及其妻子69000余元。
判決生效后,阿周父子未履行賠償義務,阿慶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干警多次聯系阿周的妻子和兩個兒子,但他們總是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態度囂張:“我們沒錢,你們想怎么樣做就怎么樣做吧!”
執行干警進一步調查發現,阿周的兒子阿民購置了小汽車,且有固定工作,明顯具備履行能力,卻始終不向法院報告財產狀況。
面對被執行人種種惡劣行為,2025年5月,執行干警依法對其作出拘留15天的決定。阿民被送進拘留所后,才真正感受到了失去自由的痛苦。兩天后,他寫下悔改書,主動請求與阿慶調解協商。經執行干警主持協商,雙方和解并達成一致意見:由被執行人分期付清給阿慶。
(來源:信宜市人民法院)
編輯:林丹丹
初審:李小玉
復審:林華善
終審:鄒夢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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