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稱,在社交平臺以“精英女律師”形象示人的成都網紅西綠(趙某某),實際上并無律師執業資格證,引發關注。7月1日,成都市律師協會相關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成都這邊沒有這個名字的律師。”成都市公安局工作人員稱,“相關部門已介入處理。”
6月25日,上海德禾翰通(成都)律師事務所發布公告稱,因趙某某涉嫌刑事犯罪,該律所發現有關情況后,已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已于6月15日受理案件并展開調查。對違法犯罪行為,絕不容忍。后續將繼續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
7月1日,南都記者在社交平臺搜索網紅西綠,發現相關賬號已無法顯示,但是仍能見到網友發布她此前賬號的一些圖片和視頻。據了解,網紅西綠原名趙某某,長期以“精英女律師”人設活躍于多個社交平臺,分享開庭日常、法律知識。但南都記者在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檢索,并無趙某某的律師執業信息。
成都市律師協會相關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成都這邊沒有這個名字的律師,律所報警后,警方已介入調查。”
成都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向南都記者表示,“相關部門已介入處理,可關注后續警方通報。”
如何正確辨別真假律所、律師?成都市律師協會發文稱,要認準律師執業證,由于律師必須持有由司法部核發,并在有效期內經年度考核備案的律師執業證,這是其執業的唯一合法證件。重點核對姓名、照片、執業機構、執業證號、最新年度考核備案頁。此外,可在官方平臺核驗,通過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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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讀
此事中,趙某某假冒律師在社交平臺活躍,將構成什么罪名?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胡青春律師告訴“法度Law”,趙某某假冒律師在自媒體和社交平臺開展法律宣傳等法律服務活動,首先違反了《律師法》,依法會受到行政處罰,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業務的,由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至于是否構成犯罪,還要根據具體情形來判定,如果趙某某假冒律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欺騙手段獲取他人財物,達到數額較大標準的,則構成詐騙罪。比如,冒充律師代理案件、提供法律咨詢并收取費用,使當事人基于錯誤認識而交付財物,則是詐騙犯罪,根據詐騙金額不同,會面臨不同量刑。此外,因律師屬于特許經營行業,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牟取經濟利益長期從事訴訟代理或辯護業務,擾亂法律服務秩序,情節嚴重的,也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除上述罪名外,若在假冒律師的過程中,偽造律師證或其他資質證書文件,還可能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等罪名。
北京浩淳律師事務所崔雅婕律師向“法度Law”表示,就網上現有的信息來看,網紅西綠并非法律工作者,但其自稱律師,并在網絡宣傳中多次亮出自己的“律師證”。通過這種方式誤導大眾,誤以為其是律師身份,從而后續委托其處理法律事務。
首先,在視頻中多次出示的“律師證”,如果該“律師證”是網紅西綠偽造,那么就會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律師執業證是由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用于證明律師身份和執業資格的法定證件。網紅西綠如若進行開庭等工作,勢必會用到律師證,因此可能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其次,網紅西綠是否能構成詐騙罪。詐騙罪需滿足非法占有的目的,且需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若網紅西綠真實意圖是提供法律服務,或者其沒有收取巨額費用,以及事后的資金流向正常,那么就需要綜合判斷其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觀上,網紅西綠在社交平臺上營造的人設是“律師”。但網紅西綠是否在實際接待客戶時,聲明其非法律從業人員身份,客戶對此是否知悉。客戶是否會基于網紅西綠的“律師身份”進行委托,并支付巨額律師費。《律師法》第十三條規定:“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業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若存在上述行為或者其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則可能構成詐騙罪。
不論其最終結果如何,這個事件都再次提醒大眾,在信息爆炸的當下,如何撥開迷霧,找到適合自己的“真律師”。同時對于律師同行而言:現實世界機制的混沌,可能造成莫名其妙的“幸運者”,但律師最后還是要回歸到專業,“打鐵還需自身硬”,風物長宜放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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