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當下不少人認為大明救華夏漢人于水火之中,所以明朝上下都非常支持自己的皇帝。其實切換到朱元璋的視角,實際情況就沒這么樂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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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張士誠割據區域為代表的部分地區,民心就沒有向著他。
由于張士誠在其統治時期對民極善,因此他敗亡幾年后,吳地民眾仍然懷念著這位曾經的“吳王”,進而對同樣自封過吳王的朱元璋是各種排斥譏諷。朱元璋本人都自嘲,“張士誠小竊江東,吳民至今呼為張王。我為天子,此邦呼為老頭兒”。
在此基礎上,朱元璋針對江南又施行了兩項不得民心的政策 – 移民和重稅。
因為江南相對來說受元末戰亂的戕害更少,所以江南地區的人丁相對于其它地區也更充足一些。因此江南也成為明初“大移民”最主要的人丁輸出地,例如洪武七年“徙江南民十四萬實中都(鳳陽)”。
明朝的移民不僅僅是背井離鄉,還意味著被迫放棄家庭的主要資產 – 房屋和田地。數代的積累被明廷以零成本接收(江南的官田比例在大明排第一),而朝廷給予的補償僅為“允許”移民開荒,所以民眾能不心生怨念么?
洪武朝定都于南京,在交通運輸條件的限制下,明廷將京師錢糧供應地劃定在南直隸地區。再加上朱元璋自身的報復心理,原張士誠勢力的核心區“江南”就被施加了有史以來最重的稅賦。
注:“江南”特指應天、蘇州、常州、松江、鎮江、杭州、嘉興、湖州等八府,洪武朝全國有140個府。明初各地稅率最高的“沒官田”畝稅為一斗二升,而江南地區低則三斗五升,高的超過一石。
洪武十三年針對江南減稅二成后,僅蘇州一府仍被征收糧稅281萬石,接近當年明廷歲入的十分之一。整個江南地區在當年共繳糧稅695萬石,差不多是明廷歲入的四分之一。那么有誰會喜歡被征重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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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雖然朱元璋能和士紳這個階層展開合作,但他們互相都不喜歡對方。
朱元璋不喜歡“士紳”既和他造反前的經歷相關,也是皇帝們的必然表現。畢竟集權的皇帝,天然就排斥想要分潤皇權的所有階層或勢力。
士紳不喜歡朱元璋,也是兩個原因。
一是忠孝的慣性,讓他們眷念故元。元史學者蕭啟慶統計過元末114名漢族進士,其中32人為元殉節、40人選擇歸隱、1人逃亡塞外,41人出仕為官。他們也代表著當時整個士紳階層的態度。
二是很多故元士紳的理念與朱元璋不合。
朱元璋在評論元朝滅亡原因時說,“元以寬失天下”。這里的“寬”并不是“寬仁”,是在說元廷不像歷代皇朝那樣行集權管理,而是在施行一種放任各地自治的松散管理制度(類似羅馬的行省制)。
朱元璋認為這樣既導致皇朝內部政令不一、不易集中力量。又讓各地方勢力膨脹,朝廷一旦式微就紛紛割據自立。所以明朝建立時,朱元璋就沒有效仿各朝新建時盡量沿用舊制的傳統。
“今元朝失之于寬,故朕濟之以猛”。在這種理念下,朱元璋不僅制定了更為嚴苛的戶籍、路引、刑罰等制度,還大幅度抽取地方府衙權限,并加大了朝廷對地方的監管,例如三司分權、擴充督察院權限等。
這讓那些習慣了元廷放權的士紳,即便進入明廷,在觀念上也難以適應。所以不少人出仕后又選擇辭官。而一些名士名臣的歸隱請辭(如朱升、高啟等),又進一步加劇了朱元璋對士紳的敵視,覺得他們還在懷念故元并和自己作對。
如何解決這些“吃軟不吃硬”的士紳,讓不習慣懷柔的朱元璋很犯難,最終他選擇了一個粗暴方法 -- 推倒重來。
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是個公認的冤案,朱元璋在《六部贓罪詔》里也承認了這個事實,“太半妄指為實”。那么朱元璋為什么要大搞這個漏洞百出的案子呢?因為他要借此血洗士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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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由于集權的需要,皇帝不愿意讓地方府衙編制、權限太大,再加上組織管理能力的限制,朝廷的府衙設置都是到縣為止。縣以下的廣大區域和民眾,朝廷是通過士紳這個階層來統治。
征稅是各地士紳日常必行的工作之一,所以貪墨稅款這個罪名可以將士紳一網打盡。朱元璋通過郭桓案殺了五六萬人,不僅讓“中人之家大抵皆破”,也一次性抹除了士紳這個階層。
因為朱元璋意識到士紳看似危險、實則脆弱,只要民眾不造反,他們自身的組織能力就發揮不出效能。而科舉制又讓士紳可以像韭菜一樣,一茬接一茬的生長出來。既然舊的韭菜長“歪”了,何不全部舍棄,再培育新韭菜呢?
到了清初,入主中原的滿人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
首先新朝建立再加上外族身份,讓大量明朝士紳天然反感滿清。特別是清廷強行推行“剃發令”后,原本讓士紳民眾厭惡的明朝也變得光鮮起來。
雖然清廷在各個層面基本沿用了明制,也大量吸納漢人入朝。但因外族身份而出的防范心理以及皇帝集權的屬性,讓大清推行起比明廷更為集權的制度。例如在朝廷中樞強制保障旗人官位數量,在地方提高縣令一級的權限 …… 這就和前明培育的士紳有了觀念上的對立。
鄭成功兩次北伐過程中江南士紳的群起響應,也讓清廷對士紳的忌憚達到了頂峰。既然不能懷柔,那么就向明太祖學習 -- 韭菜長歪了,就全部割掉重來,清廷也對江南士紳這個階層揮舞起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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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哭廟案”,原本是蘇州府士子控告知縣任維初暴力催稅和盜賣國庫存糧。但江寧巡撫朱國治硬是把它解讀為,聚眾示威逼迫朝廷命官、不服清廷統治有謀叛之念。最終金圣嘆等十八人被判死刑,數百士子被牽連革除功名。
“奏銷案”則更為離譜。
朱國治一上任就奏報朝廷蘇州、松江、常州、鎮江四府和江寧府溧陽縣,共欠朝廷糧稅500萬兩。很快清廷傳令朱國治全權負責江南右布政司的督稅事宜,并授權他處理相關欠稅人等。
朱國治的工作非常用心,例如當朝探花葉方藹雖然只欠稅銀一厘(折合銅錢一文),仍被朱國治細致索出并嚴究其罪。最后顧念其先帝(順治)門生、皇帝(康熙)講師的身份,才網開一面只是降職。
其他人等只要被查出欠稅,至少杖二十并革除官職功名。最終此案共革除1924名鄉紳和15048名生員的功名,此外還取消他們三年內參加科考的資格。但最終朱國治上報朝廷追索稅銀總數為,白銀49105.9兩。這是查稅還是整人,大家各抒己見吧。
好在預知了士紳們沒有什么反撲能力,所以清廷的行事手段相對明初也溫和許多。“江南三案”(以哭廟、奏銷、通海三案為代表,共十案)雖然放倒了近三萬士紳,但一共只處死了1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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