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大家好,我是墨行川。
從5月底開始,我寫了個專欄:《老家魯西南》
本來,我是在頭條上寫的。
當時,在頭條刷到一個老鄉寫類似的內容,看得我手癢癢:里面提到的事,我太熟悉了,我也能寫啊!
于是就寫了。
本來是寫微頭條,可有的寫著寫著就超字數了(微頭條2000字以內),微頭條發不了,就改成文章在頭條發。
寫了幾篇后,我想到公主 號好長時間沒更新了,于是,把同樣的內容放到公主 號上又發一遍。
當然,這個過程中肯定要修改、調整、增加內容,有的甚至是重寫。
于是,有時間了我就在頭條上劃拉一篇,然后修改下再發到公主 號上。
讓我想不到的是,就這么隨便一發,竟然受到大量朋友的喜歡,獲得大量朋友的關注。
一個月時間,關注數增加了1500+,最高的一天增粉達1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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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專欄,讓我接到第一個廣告。
也是這個專欄,讓我收到目前為止,最高的一筆贊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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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別人來說不算什么,對我都是鼓勵。
留言區,也很熱鬧。
有朋友鼓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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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朋友回應,分享他的經歷、補充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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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朋友“點文”,建議我寫這個、寫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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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得到這么多朋友喜歡,我很受鼓舞,就一直寫了下來。
獲得這么多朋友關注,是我的第一點收獲。
02
就這樣,到今天,一不小心竟然寫了40多篇了基本上是日更。
說起來特別有意思。
之前,我總想日更,可無論如何都做不到。
現在,我一點都不想日更,因為我擔心更新這么頻繁,大家是不是看煩了。
愛人也說,你這天天發,更新得太頻繁了吧?也得讓讀者歇一天啊。可是,竟然停不下來了。你說怪不怪?
于是,這就說到我寫這個專欄的第二個收獲:解決了寫作素材問題。
這個問題換句話說,就是我可以做到一直有素材可寫,也就是,我可以持續寫作了。
對很多喜歡寫作的朋友們來說,經過一段時間的練習,偶爾寫一兩篇文章已不是問題。
問題在于,怎么能持續輸出。
拿我自己來說,之前,也做過很多嘗試,寫書評、歷史人物、社會故事……都不能做到持續輸出。
這個專欄把這個問題解決了。
現在,有源源不斷的選題和素材,排著隊等著我去寫。
什么時候能寫完?不知道。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
其實也很簡單。
因為我是經驗寫作,內容都是自己經歷過的,一句話、視頻的一個鏡頭、一個圖片、一篇文章都有可能觸發我的經驗,就可以寫一篇。
這就是經驗寫作的好處,不用專門構思,不用專門積累、搜集素材,只要一個觸發點,開關打開了,水自然就流出來了。
這時候的文字,只是復述、重現生活場景和自己感想而已。
用老師的話說,我找到了自己的“老娘土”。
寫作過程中完全沒有了原來寫作時挖空心思尋詞找句、經營結構……的情形。
我是用手機寫作的,千來字的文章,最多一小時就完事了。
語言方面,完全口語化,就像對面坐著一個朋友,我跟他講我經歷過的事,跟聊天嘮嗑沒啥區別,根本不用刻意修飾,不用咬文嚼字,親切自然。以上說的是經驗寫作的好處。
經驗寫作的最大限制就是你得有經驗,說白了就是你得年齡大,吃的鹽多。
不然,一涉及到細節就露餡了。
其實,我知道真要想寫得好一些,光靠經驗寫作肯定不行,總有寫完的一天。
最后肯定要轉向知識寫作,或者虛構寫作。
如何進行知識寫作和虛構寫作,我也有自己的思考,以后咱們單獨聊這個話題。
但不論哪種類型的寫作,總離不開一個字:寫。
總要有東西可寫(有素材),能寫出來,出作品。
有作家就說過,寫作初級階段,經驗寫作應該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我體驗到了。
03
第三個收獲是穿透生活的眼光。
前面也說了,《老家魯西南》專欄說到底還是經驗寫作,就是回憶自己經歷過的事情,把它按照一定的順序,用文字梳理出來,講述出來。
寫這種文章,有一個前提,就是你必須有經歷,必須有體驗。
而我們正經歷的當下,就是過去的未來,也是未來的歷史。
不久的將來,也可能出現在我們的文章中。
這就涉及到如何看待當下的問題。
我有記日記的習慣。
之前的日記,總是雞零狗碎,沒有重點。
經過這一段時間的專欄寫作,我發現自己竟然能迅速對正在經歷的事情做出判斷。
判斷出什么值得記錄,并且可以圍繞一個主題,流暢有序地把它記錄下來,三五百字,七八百字,甚至能過千。
這其實就是一篇小文章了,在以后的寫作中,遇到類似主題,就可以直接拿來用了。
也就是說,通過回憶以前的生活經歷,我竟然可以隨時感知、觸發、反思當下生活的價值,并且把它記錄下來。
魯迅和孫犁先生都談到過,文學就是要發現日常生活中有價值的事情。
雖然我寫的文字還談不上文學,可是它確實讓我具備了穿透當下生活的能力。不再像以前那樣傻乎乎地過一天、再過一天……
我一直認為,寫作的意義,在于對個體來說,是最便宜的體驗做成一件事的方式。
一篇作品,就是一件完整的事。
類似造房子,一篇作品就是一座房子。
只不過,我的這是茅草屋,人家專業作家的作品是洋房別墅,而著名作家的作品是摩天大樓而已。
茅草屋又能怎樣?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關鍵是我完整地造出來了,我完整地體驗了一件事情從無到有的過程。
更關鍵的是,每一間屋子都比上一間要好一些,我在小步慢跑、迭代進步。
從茅草屋,到混磚瓦房,再到洋房別墅,再到……萬一能造成了哪!
最后,前幾天看書,我發現一段話,可以回答《老家魯西南》專欄受歡迎的原因。
這段話的大體意思是,“回家”是文學的一大主題,無論路途多么遙遠,孩子總是要朝著回家的方向走去,年齡越大越是這樣。
這個專欄的讀者,以一直生活在魯西南,或者是生于、長于魯西南,后來漂泊在外的老鄉居多。特別是后者,他們總要朝著家的方向走去,年齡越大越是這樣。
所以,文章里的人情世故、家什詞匯、苦難悲涼……他們都能感同身受,讀起來,仿佛又回到了故鄉。所以,他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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