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江戰役,其實是有多個機構參與。
按照權力歸屬來說:
黨的最高機構是華東局,華東局的書記是鄧政委,實際上,渡江戰役是華東局的轄區,按照黨指揮槍的原則,華東局應該統籌一切。
![]()
渡江戰役所在的大軍區是華東軍區,渡江戰役的很多人事任命,又是由華東軍區發布的,華東軍區的司令員是劉伯承元帥,副司令是陳毅和粟裕。
華東軍區轄區,彼時有兩大野戰軍,分別是二野和三野,渡江戰役具體作戰又是他們擔負,二野司令員是劉帥,三野司令員是陳毅(實際上由粟裕擔負指揮)。
渡江戰役同時又設立了總前委,由鄧小平、劉伯承、陳毅、粟裕、譚震林五人組成,鄧政委為總前委書記。
![]()
那么,這么多機構參與了渡江戰役,到底是誰指揮的呢?其實,渡江戰役并非一個人的指揮的,而是多人同時參與指揮,每個人都恰如其分的發揮了自己的作用。
一、總前委雖然全面負責指揮渡江戰役,但不發布命令,只發布規劃綱要
總前委的負責人是鄧政委,但總前委不發布軍事命令。而是發布綱要,對軍事行動實施全面統一的管理與協調。
總前委發布的《京滬杭戰役實施綱要》,決定于4月15日全線渡江作戰,整個戰役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達成渡江,實行戰役展開;第二階段達成割裂包圍敵人之任務,并確實控制浙贛線一段,斷敵退路;第三階段分別殲滅包圍之敵,完成全戰役。
這個綱要都是宏觀上的方針,并非軍事命令。
![]()
二、行政上野戰軍屬于軍區,但實際指揮卻是另外一種情況
我黨指揮軍隊始終有轄區歸屬與實際歸屬兩個模式。
1947年12月3日軍委指出:“(野戰軍和軍區)兩者隸屬關系,一般的是野戰軍與軍區均直受軍委指揮,但在行政上則野戰軍屬于軍區。”
也就是說,野戰軍行政上雖然屬于軍區,很多人事命令可能通過軍區發布,但實際指揮上,野戰軍是不受軍區指揮的。
華東軍區就是在長江以北主要區域解放后,對原華東、中原兩大軍區戰略力量的整合,最大的特點就是統籌部署野戰軍兵源、糧餉、衛勤等。
![]()
三、野戰軍的指揮都是在總前委的規劃以及軍區的支撐下進行
針對渡江戰役,人民解放軍將渡江作戰行動劃分為三個主要進攻集群,并
劉伯承指揮的二野是西突擊集團,另外的中突擊集團和東突擊集團主要由三野擔任,分別由譚震林和粟裕指揮。成功完成渡江任務后,中央決定將中突擊集團與東突擊集團的指揮權統一交由粟裕全權負責。
![]()
因此,前線的實際作戰任務,都是由野戰軍指揮。根據總前委的綱要,野戰軍發布作戰命令。
1949年3月30日,粟裕發布了《第三野戰軍京滬杭戰役作戰命令》,隨即在1949年4月17日,劉帥發布《第二野戰軍渡江戰役命令》。
也就是說實際指揮,還是野戰軍這一層級進行。
![]()
因此,渡江戰役的指揮是一個有機組成體系,并沒有一個實際上的總指揮,都是在毛主席的統一領導下,總前委、華東軍區、二野、三野各司其職,每個人都做到恰如其分,只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