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景華受審:我錯了,我錯了,我錯了
“我錯了,我錯了,我錯了,對不起黨和組織的培養,辜負了大家的期望,我認罪悔罪……”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8月9日報道,吉林省延邊州委原常委,州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州長蘇景華在受審時,用連續三個“我錯了”開始法庭最后陳述。
90名與蘇景華同級別或共事過的延邊州黨員領導干部觀看庭審直播。一名領導干部表示,看到曾經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受到巨大的沖擊和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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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景華 資料圖
蘇景華出生于1965年2月,曾任汪清縣委書記,2019年8月升任延邊州委常委,繼續兼任汪清縣委書記,2021年11月起兼任常務副州長。
2024年4月,其被查,11月被“雙開”。通報稱,他長期與不法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吃吃喝喝、稱兄道弟,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5年4月,吉林省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披露,2013年至2024年,蘇景華借傳統節日之機,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酒水等禮品以及購物卡;2022年至2024年,多次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在企業內部食堂安排的宴請并飲用高檔酒水,相關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
2025年4月29日,吉林省紀委監委運用蘇景華涉嫌職務犯罪案件庭審開展警示教育活動。90名與蘇景華同級別或共事過的延邊州黨員領導干部觀看庭審直播。
上午9時30分,隨著法槌重重落下,蘇景華案正式開庭審理。從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到法庭舉證質證,從法庭辯論到被告人懺悔陳述,庭審揭示了蘇景華一步步突破“底線”、跨越“紅線”,滑向腐敗深淵的過程。蘇景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案件細節被逐一還原,現場氣氛凝重。
“我錯了,我錯了,我錯了,對不起黨和組織的培養,辜負了大家的期望,我認罪悔罪……”蘇景華用連續三個“我錯了”開始法庭最后陳述。汪清縣一名領導干部表示,看到曾經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受到巨大的沖擊和震撼,切身體會到違紀違法的嚴重后果和慘痛代價。
庭審結束后,延邊州組織受教育對象開展交流研討,撰寫心得體會,進一步擴大教育覆蓋面和警示警醒效果。
《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吉林省紀委監委把警示教育“課堂”搬到庭審現場,根據涉案人員類別和案件性質定向釋法明規、量身示范施教,通過“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身邊案”警醒“身邊人”。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已有800余人在庭審現場接受警示教育。
遼源市委原常委、東豐縣委原書記曾海洋被提起公訴
據最高檢8月5日消息,日前,吉林省遼源市委原常委、東豐縣委原書記曾海洋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吉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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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
被告人曾海洋利用擔任遼源市西安區副區長,遼源市西安區委常委、副區長,遼源市龍山區委常委、副區長,東豐縣縣長,東豐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曾海洋,男,漢族,1969年3月生,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
他曾任遼源市政府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行政科副科長、行政科科長、主任科員、調研科科長;西安區副區長,區委常委、副區長;龍山區委常委、副區長;東豐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等職。
2022年11月,曾海洋任遼源市委常委并兼任東豐縣委書記,2024年12月被查。
今年5月30日,吉林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其中包括:遼源市委原常委、東豐縣委原書記曾海洋盲目舉債上馬不符合當地實際的項目,搞“政績工程”問題。
2018年5月至2024年12月,曾海洋擔任東豐縣縣長、縣委書記期間,政績觀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脫離當地實際,急功近利、盲目舉債,主導推動投入巨額資金興建“東豐國際梅花鹿產業創投園”項目,2022年底投入使用至今,僅有少量企業入駐,項目長期處于嚴重虧損狀態,給財政造成嚴重負擔。
今年7月,曾海洋被雙開。
經查,曾海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政績觀錯位,搞“政績工程”;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參加公款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提供幫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群眾紀律,向企業攤派費用;違反工作要求,干預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發包;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公器私用,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曾海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李大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長春市委批準,長春市紀委監委對長春市綠園區原黨組成員、副區長李大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大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貪圖享樂,公器私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規提供宴請并由他人支付宴請費用,違規收送禮金、消費卡,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人事工作中以權謀私;違反廉潔紀律,要求管理服務對象提供接送服務;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干部錄用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
李大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長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長春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大偉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綠園區第六屆黨代會代表資格;由長春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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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李大偉,男,漢族,1983年5月出生,吉林長春人,2005年7月參加工作,200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黨校法律專業研究生。任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曾任長春皓月清真產業園區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任,中共長春市綠園區同心街道工作委員會副書記、紀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中共長春市綠園區西新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中共長春市綠園區西新鎮委員會書記。
前郭縣套浩太鄉黨委書記滿達乎(趙景山)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前郭縣紀委監委消息:前郭縣套浩太鄉黨委書記滿達乎(趙景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來源:廉潔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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