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海運危險品運輸的“國際法典”即將更新。《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規則)第42-24修正案將于2026年1月1日強制實施,且沒有過渡期。這意味著,留給出口企業適應新規的時間已非常緊迫。了解變化,提前準備,是確保貨物順利出運的關鍵。
· 2025年7月1日起:可自愿采用IMDG規則42-24版。
· 2026年1月1日起:必須強制使用IMDG規則42-24版。舊版(41-22版)將完全作廢。
01-新規主要變化解讀 (重點聚焦出口常見品類)
新規里最主要的變化就是電池與新能源車輛分類更細化,這也適應了當前國內外市場趨勢。
(1)新增鈉離子電池條目:
· UN 3551 鈉離子電池
· UN 3552 裝在設備中或與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鈉離子電池
(2)新能源汽車分類大調整:
· UN 3556車輛,鋰離子電池驅動的(原部分歸在UN3171下)
· UN 3557車輛,鋰金屬電池驅動的
· UN 3558車輛,鈉離子電池驅動的
· 原UN 3171:修改后僅適用于由濕電池、鈉金屬及合金電池驅動的車輛。
意味著出口新能源車輛(如電動車、重卡)必須準確核對所用電池類型,匹配新的UN編號和運輸名稱,錯誤歸類將導致無法出運。
02-新增多項危險品條目
· 新增包括滅火劑噴灑裝置(UN 0514, UN 3559)、二硅烷(UN 3553)、含鎵制品(UN 3554)、特定丙酮溶液(UN 3555)、四甲基氫氧化銨溶液(UN 3560)等。
· 新增多種有機過氧化物條目(如UN 3105新增過氧化甲基乙基酮,UN 3109新增過氧化二苯甲酰等)。
03-運輸條件優化與調整
· 放寬鋰電池包裝:修訂了LP903導則,允許部分鋰電池使用更大容量的“大宗包裝”,有助于降低運輸成本,提升效率。
· 特定鋰電池積載要求更嚴:如UN 3536鋰電池必須裝在艙面,并遠離熱源和生活區,可能影響運輸安排和效率。
· 車輛標識便利化:車輛如未被完全封閉包裝(如未用板條箱全包),可免貼危險品標記或標志。這簡化了整車(如新能源重卡)出運的操作。
· 炭類產品豁免取消:動物/植物來源的炭(UN 1361)不再能通過N.4試驗豁免分類,運輸要求可能更嚴格。
· 特定過氧化物要求升級:如2,4-二氯苯甲酰過氧化物(特定形態)的UN編號從3106調整為3104,包裝方法從OP7改為更嚴格的OP5。
· 單證要求更清晰:對于豁免IMDG規則的危險品,要求提供正式的豁免證明文件,并與SOLAS公約要求的貨物信息一同提交,旨在減少瞞報謊報風險。
IMDG規則42-24版帶來了顯著變化,特別是對新能源車輛、鋰電池及眾多化工品的分類和運輸要求影響深遠。2026年1月1日強制實施在即,時間窗口有限。如果您有相關業務需求,也可聯系密爾克衛400-151-0202,我們始終專注于化工供應鏈更安全、更高效的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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