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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十余年的努力,洪波股份的上市美夢為何終究仍成“泡影”呢?這家已成為名副其實“上市困難戶”的企業,其資本化的路途上,到底“輸”在了哪?“多年來,除了業績的波動外,這家有著較為明顯家族企業色彩的公司在企業管理內控的有效性上一直頗受爭議,包括最新一次北交所上市的‘提前’終止,也主要源于此。”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本文由叩叩財經(ID:koukouipo)獨家原創首發
作者:方知躍@北京
編輯:翟 睿@北京
雖然已在沖刺A股上市的路上跋涉多年,但對于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洪波股份”)來說,要想成功轉身成為一家合格的上市公司,恐怕依舊“路漫漫其修遠兮”。
2025年8月26日晚間,早前已在新三板掛牌的洪波股份發布公告稱,經過董事會和監事會審議,決定叫停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計劃的推進。
與此同時,洪波股份也坦誠,浙江證監局也已確認其北交所上市輔導已正式終止。
這已是這家成立于1999年的企業近十余年來第三次啟動A股上市計劃且最終都以失敗收場了。
公開信息顯示,洪波股份為一家主要從事電磁線、微特電機和線性驅動系統研發、生產和銷售的企業。
洪波股份是在湖州市洪塘鄉人民政府下屬鄉鎮企業——湖州洪波線纜集團有限公司整體改制的基礎上發起設立。
1999年1月24日,經湖州洪波線纜集團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 湖州洪波線纜集團有限公司實施股份制改制并同時吸收自然人入股,1999年9月8日,浙江洪波線纜股份有限公司應運而生,這便是如今洪波股份的前身。
在經過二十余年的發展后,陳找根、陳衛新父子二人為如今洪波股份的實際控制人。
在洪波股份最新的持股名單中,陳找根直接持有其1874.60萬股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33.12%,而陳找根之子陳衛新則直接持有1500萬股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6.50%,二人合計持有股份數占公司股份總數的59.62%。
早在2012年5月,洪波股份就曾向證監會遞交深交所中小板IPO的上市申請并獲得受理。
這也是洪波股份首次向A股吹響資本化進軍的號角。
遺憾的是,經過了近兩年時間的審核,2014年4月,證監會以一紙行政許可申請終止審查通知書宣告了洪波股份首次IPO之旅的失敗。
需要指出的是,也正是在此次IPO的申報審核過程中,洪波股份一度深陷造假上市的輿論漩渦。
在首次沖刺A股IPO失敗后,洪波股份花了數年時間一邊休養生息,另一邊伺機等待重啟上市的機會。
2021年9月,在首度A股IPO失敗七年后,洪波股份再一次鼓起勇氣向證監會遞交了上市申請。
在首次申報IPO時,洪波股份的營收規模尚不及20億,經過多年的蟄伏,再次亮相IPO申報環節的洪波股份,其年營業收入已近30億,其扣非凈利潤也即將突破億元。
深交所的中小板自然已經容不下洪波股份這尊“大佛”,于是,深交所主板成為了洪波股份重啟IPO的目的地。
好景不長。
2022年8月5日,洪波股份突然向證監會提交撤回IPO申報材料的申請再度主動放棄上市。
外界恐怕未有幾人獲知的是,這或也是洪波股份成立數十年來距今為止距離A股市場最近的一次。
據叩叩財經從接近于洪波股份的知情人士處獲悉,在該次申報主板IPO時,洪波股份本已成功通過了前期的問詢反饋環節,在其主動撤回申請之前,2022年7月底,洪波股份其實已收到了證監會的相關通知,并告知其做好上市委發審委會會議審核的準備。
“如果不主動撤回申請,洪波股份在完成對證監會相關準備通知的回復后,其IPO不日就將安排上市受審。”上述知情人士告訴叩叩財經,但這份來自于證監會的《關于請做好發審會會議準備工作的函》,卻成為了洪波股份前次IPO的“催命符”。
在尚未來得及走上證監會發審委會議的現場,洪波股份就先人一步“逃單”IPO而去。
第三次啟動上市計劃,洪波股份沒有再等七年。
2024年5月,洪波股份的名字突然出現在了新三板掛牌的申報名單中。
雖然此時洪波股份尚未公布任何上市輔導的備案計劃,但明眼人一看便會不自覺地猜想,其正在謀劃通過北交所完成上市夢想的可能。
眾所周知,要申報北交所上市,其前提條件便是需擁有新三板創新層掛牌企業的身份。
果不其然。
2024年9月初,洪波股份順利登陸新三板成為一家公眾公司。
三個月后,2024 年 12 月 4 日,洪波股份就宣布與長江證券簽訂了上市輔導協議,并明確表示將計劃北交所上市。
2024年12月17日,洪波股份北交所上市的輔導備案申請正式獲得浙江證監局受理,由此正式進入上市輔導階段。
此前從中小板到主板,上市部署繞了一大圈的洪波股份,最終竟愿意委身于上市門檻相對較低的北交所。
這也不得不讓外界對洪波股份的第三次上市的前景充滿期待。
畢竟,此時的洪波股份也早已不是十余年前的“吳下阿蒙”。
據洪波股份2024年年報顯示,在剛剛過去的“最近一年”中,其營業收入已突破40億大關達到了41億,對應的扣非凈利潤也同比增長超過45%錄得8458.88萬元。
然而8個多月后,連北交所的上市輔導都未能完結之時,洪波股份就突發決定匆匆放棄了第三次闖關A股上市的希望。
十余年的努力,洪波股份的上市美夢為何終究仍成“泡影”呢?這家已成為名副其實“上市困難戶”的企業,其資本化的路途上,到底“輸”在了哪?
對于在尚未“摸到”北交所申報大門前就已“提前”終止了上市計劃的推進,洪波股份給出了一個語焉不詳的解釋——“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戰略、當前資本市場環境和政策等諸多因素”。
“多年來,除了業績的波動外,這家有著較為明顯家族企業色彩的公司在企業管理內控的有效性上一直頗受爭議,包括最新一次北交所上市的‘提前’終止,也主要源于此。”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1)內控漏洞頻發的上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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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在洪波股份申報新三板掛牌時,面對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下稱“股權系統”)的問詢,洪波股份曾如此解釋其2014年首次IPO終止的原因。
按照洪波股份的說法,2013年,受全球經濟復蘇緩和需求不振等因素的影響,其主要原材料出現持續下跌,跌幅較大,“由于公司未能對庫存實施有效的套期保值,致使未能實現以期貨收益沖抵商品銷售價格下跌造成的損失”,其次,“受主要客戶延期履行大額套保訂單,導致公司套期無效形成期貨損失的影響,全年公司經營業績將出現顯著下滑”。
除了面臨經營的困境外,洪波股份稱,斯時,其第二大股東茅惠新和另一股東金洲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17.14%和5.14%)因自身經營發展需要,擬退出所持股份。
綜合上述因素考慮,洪波股份最終主動撤回了首次IPO的上市材料。
事實上,洪波股份沒有提及的是,在其首次鎩羽的背后,恐怕更為關鍵的因素還有外界及監管層對其“造假”上市的爭議。
時間回到2012年底,證監會宣布啟動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工作。
彼時,這曾被市場稱為“史上最嚴厲”的財務專項檢查工作分為券商自查、證監會復核以及現場抽查,圍繞IPO在審企業的財務真實性,重點檢查虛構交易,現金收付等,力求擠出企業報告水分,充分披露在審企業的風險。
按照相關部署,在抽查階段,證監會將成立15個小組,在證監會第一輪和第二輪財務抽查中,共計有40家擬上市企業被抽中。
洪波股份的首次IPO申報申請就不幸在這次現場抽查中被選中成為被檢查的標的。
2013年底,有財經媒體報道稱,有關證監會現場抽查結果出爐,進入現場核查名單的洪波股份也成為了被揪出“現形”的涉嫌造假企業之一,不僅如此,該媒體還直言“從權威消息人士處獲悉,由光大證券擔任保薦機構的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IPO財務造假一案已走完內部程序,移送至稽查部門”,并補充透露稱“洪波股份涉嫌財務造假與虛增業績有關。”
多年后,洪波股份在申報新三板掛牌時再度回首當年那場“造假上市”的爭議風波時,其也承認曾被證監會抽中現場檢查的事實,但對于檢查的結果,其僅表示“公司及2012年IPO申報相關中介機構未因該次 IPO 申報收到警示函及其他監管措施”。
洪波股份稱,當年公司在證監會IPO財務專項檢查中,的確被發現存在利用賬外利息收入和期貨投資收益購買電解銅原材料的情況, 其中,未入賬的資金拆借利息收入2812.82萬元、存款利息收入78.29萬元以及期貨投資收益114.79 萬元,共計 3005.90 萬元;利用賬外資金購買電解銅金額共計2905.08萬元。
不過,洪波股份表示,針對當年被查出的相關問題,目前公司已加強了內部控制,建立了一系列相關內控制度;同時,公司也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建立并健全了法人治理結構,聘請了具有專業財務背景的專家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成立了內部審計部,由內審部門不定期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財務部和銷售部關鍵人員的銀行流水進行檢查,還強調“公司上述整改措施已有效運行”。
話音剛剛落地,言猶在耳。一記耳光卻狠狠地打在洪波股份的臉上。
2025年6月23日,浙江證監局對洪波股份突然下發行政監管措施決定,稱兩年多前的2022 年 10 月,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找根、陳衛新通過洪波股份出售房產的方式占用公司資金 600 萬元。截至檢查日2025年4月22日,上述占用資金尚未歸還,且針對相關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洪波股份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浙江證監局認為,洪波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相關監管規定,作為公司董事長陳找根、總經理陳衛新、董事會秘書吳春香、財務負責人陸繼紅未按規定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遂決定對洪波股份及陳找根、陳衛新、吳春香、陸繼紅分別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一邊說公司在資金管理制度上早已加強了內部控制,建立并健全了法人治理結構。另一邊,實控人卻占用公司資金600萬近三年時間不歸還且還存在刻意隱瞞的動機。
這何以讓人相信洪波股份此前所謂的相關“內控”整改措施已得以有效運行的結論呢?
“這份剛剛出爐不久的對于實控人占款的處罰,應是導致洪波股份北交所上市終止的導火線。”上述知情人士坦言。
洪波股份在內控上的缺失,自2013年被證監會查實后,其雖口頭表態進行整改,但有效性其實一直都難如其所言。
如在其第二次重啟IPO申報期,一起職務侵占案件就已透露出洪波股份內控整改不徹底的“缺陷”。
據一份法院起訴書顯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間,洪波股份員工沈某某因賭博負債無力償還,利用洪波股份銷售員職務便利,多次虛構客戶需求,通過假借東莞市順隆電工材料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金華奧電子有限公司的名義編造客戶訂單,私立皮包公司東莞市志銘電工材料有限公司編造客戶訂單,竄改備貨審批單等手段,將公司生產的3000余噸貨值上億元的漆包銅線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銷售給劉某某等人。
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31日,劉某某明知沈某某從洪波股份內提供給他的全新漆包線來路不正,多次以廢銅價格大量收購(比漆包線市場價每噸低一萬元左右,且比漆包線原材料的價格每噸低五千元左右),從中賺取巨額利潤,收購贓物貨款達4230.53萬元,從中牟利50余萬元。
后通過虛開發票走賬隱瞞私賣真相,并將部分貨款用于賭博、購買寶馬車等用途,最終造成洪波公司約2705.12萬元的貨款無法收回。
“上述案件已經明顯暴露出了公司內控上的漏洞,合規的公司內控部門會對公司的內部管理、特別是對外合同的簽訂、真實性做全程的審核和把控,出現編造客戶訂單,竄改備貨審批單類似情況的幾率還是比較小的。”上述知情人士認為,無論公司是否作為擬上市公司,出現因某員工個人行為造就成公司巨大損失,都說明公司管理層存在或多或少的問題。
2)業績再遇波動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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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第二次沖刺IPO并自信地劍指深交所主板的洪波股份,曾無數次期待發審委會議到來的它,竟在上會前夕落荒而逃,這背后又是源于何由呢?
洪波股份同樣在此前申報新三板掛牌時,給出了它的解釋,“因市場環境變化,導致公司業績大幅下滑2022年1-6月凈利潤較上年同期下降40%以上”。
洪波股份這次沒有撒謊。
據洪波股份如今披露的公開數據顯示,在2022年中,其營業收入雖然依舊保持在了33億之上,但當年的扣非凈利潤大幅下跌僅余下462.09萬元。
要知道,在兩年前的2020年,洪波股份的扣非凈利潤就已高企至9619.67萬元。
顯然,憑洪波股份2022年的業績,其想要繼續推進深交所主板上市幾乎等同于癡人說夢。
三年后,正進入北交所上市輔導關鍵期的洪波股份,其業績的波動似乎又再度上演了當年的一幕。
日前,洪波股份發布了其2025年中報,在2025年的上半年中,其營業收入錄得19.95億,同比下滑1.15%,但對應的扣非凈利潤卻僅有3770.1萬元,同比2024年同期下滑達到了34.85%。
就營收和利潤的雙雙下滑,洪波股份稱主要原因是2025年上半年,由于受市場行情影響,電磁線收入略有下降,毛利率降低所致。
電磁線為洪波股份主要產品,2025年上半年,電磁線產品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為96.4%,是主營業務收入的主要來源。
洪波股份雖然已宣布終止北交所上市的繼續推進,相較于前次IPO失敗帶來的“后遺癥”,沒有對賭協議的“回購”壓力,已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2022年8月,在洪波股份終止第二次IPO后,按照當年針對上市失敗的對賭協議,部分投資方要求洪波股份實際控制人陳找根履行回購義務。
經測算,陳找根需要對此支付回購資金總額約達1億元,面對如此大金額的贖回要求,陳找根在短期內無法籌集足夠的資金。
最終,不得不采取由洪波股份代為履行回購義務進行股份回購后作減資處理。
洪波股份的注冊資本也從此前的6,895萬元減資到5660萬元。
或許正源于前次IPO失敗后的慘痛教訓。
原本洪波股份曾在啟動第三次上市前與部分投資機構重新簽署了對賭協議,約定若2025年末洪波科技未實現IPO,則實控人陳找根需要履行股份回購協議。
不過在2024年5月洪波股份申報新三板前,陳找根已經說服這些投資機構解除了對賭協議,且確認協議自始無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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