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稅合計1.1億多元!深圳市稅務局一次曝光4起騙取出口退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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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在其官網公布了4起騙取出口退稅案件,涉及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合計1.1億多元。具體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處一起騙取出口退稅團伙案件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處了深圳市潤興泰實業有限公司等4戶外貿出口企業“買單配票”騙取出口退稅團伙案件。
經查,該犯罪團伙通過控制出口貿易公司,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向上游實體經營企業購買“富余”增值稅專用發票,又以一定的手續費購買外匯虛假結匯、“配單配貨”,將他人出口的棉簽、濕巾、松緊帶、塑料制品等貨物以出口貿易公司名義報關,騙取出口退稅2961.38萬元。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等相關規定,將上述行為定性為騙稅,追繳稅款、罰款共計9000.66萬元,停止為相關企業辦理出口退稅三年。相關犯罪嫌疑人已由檢察機關以涉嫌騙取出口退稅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稅收風險監管力度逐步加強,犯罪分子獲利空間不斷壓縮,作案手法也更為隱蔽。稅務機關將繼續立足八部門常態化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工作機制,深化大數據聯動分析運用,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打擊騙取出口退稅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誠信經營外貿企業合法權益,為推動外貿高質量發展、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貢獻力量。
二、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處一起跨區域虛開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案件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聯合深圳公安經偵部門、人行深圳支行依法查處了一起多團伙、復合式、跨區域虛開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案件。
經查,蔡某某出口騙稅團伙為牟取非法利益,通過操控深圳市得恩進出口有限公司等6戶出口企業,勾結虛開團伙非法購入增值稅專用發票,伙同不法報關行“買單”“配貨”,虛構梭織布、染色布等出口業務,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7869萬元。深圳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將上述6戶企業接受的2149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定性為虛開,追繳其騙取的出口退稅款7869萬元并處一倍罰款。同時,追繳其少繳增值稅及其附加稅費8666萬元。近期,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蔡某某等5名被告人犯騙取出口退稅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不等,并處罰金合計1.22億元。
深圳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發揮稅務、公安、法院、檢察、人民銀行、海關、市場監管、外匯管理八部門常態化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工作機制作用,對下游出口企業騙稅和上游供貨企業虛開實施全鏈條打擊,嚴防出口退稅“紅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積極營造更加法治公平的稅收營商環境。
三、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深圳市新金盈達供應鏈有限公司騙取出口退稅案件
前期,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了深圳市新金盈達供應鏈有限公司騙取出口退稅案件。
經查,該公司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通過購買虛假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虛構出口業務并進行退稅申報,騙取出口退稅約127.21萬元。深圳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該公司追繳退稅款并處罰款,共計約254.41萬元。同時,將其涉嫌騙取出口退稅有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
深圳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堅持常態化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騙享稅費優惠政策等涉稅違法行為,保障稅收優惠政策精準惠及應享主體,維護稅法權威和公平正義的稅收環境,促進各類經營主體長期規范健康發展。
四、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依法查處深圳市盛立商貿有限公司騙取出口退稅案件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依法查處了一起通過假報出口手段騙取出口退稅的案件。
經查,深圳市盛立商貿有限公司通過將他人出口貨物虛構為本企業貨物的手段假報出口,騙取出口退稅。深圳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相關規定,追繳其騙取的出口退稅款78.53萬元,處騙取稅款一倍罰款78.53萬元,停止為該公司辦理出口退稅一年半,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深圳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發揮稅務、公安、法院、檢察、人民銀行、海關、市場監管、外匯管理八部門聯合打擊機制作用,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騙取出口退稅等重大涉稅違法犯罪行為重拳出擊,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護航出口退稅政策措施落準落好,維護規范有序的外貿市場秩序。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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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觀舒律師,專注辦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發票罪、騙取出口退稅罪、逃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非法出售(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等重大疑難涉稅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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